上海首例专车司机刷单案获判 4被告被判刑8月至1年

解放网 2016-04-22 17:43:00
上海首例专车司机刷单案获判 4被告被判刑8月至1年

日前,普陀区检察院办结了全市首例专车司机刷单诈骗案。“一号专车”司机的王勇,借用多部手机刷单,从中获利1万多元,公司发现账户重复后而报案。

  

租几十个手机号刷单

  

2015年3月,王勇前往“开开”汽车租赁公司报名成为“一号专车”的司机。老司机们向王勇介绍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刷单。

  

王勇有两部手机,一个发单,一个抢单,每单的距离都不会很远,预存的钱款也刚好够支付这些短距离的费用。但是,开过这些距离后,他并不会进行结算。他会打着计价器然后该干嘛干嘛,等到车费金额够大了才进行结算。而这些超出的钱就只能由专车公司垫付了。有时候一次车费就能有上千元!后来,王勇从“开开”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葛某那里以20元一个的价格租了几十个手机号用于刷单。通过这样的方式,王勇大约从中获利1万多元。

  

2015年8月27日,“一号专车”运营公司向公安报案称,有部分账户异常,存在一人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出现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的现象。

  

软件存在较大漏洞

  

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次提审王勇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还到被害单位了解软件平台的运营等情况。

 

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被害企业的软件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因被害企业会在司机的账户内预留行程所需费用,当行程结束后,司机直接用这笔费用为乘客垫付车费。等乘客关闭客户端后,软件才会向乘客收取相应车费。但如果乘客绑定的卡里没钱,软件则无法从乘客处获取这笔费用,只能自行垫付。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这种漏洞,骗取专车公司补贴和垫付车费,涉案金额近10万元。

  

日前,王勇等4人被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鉴于4名被告已将涉案款项悉数归还被害单位,所以4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并各自缴纳1000元罚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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