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拟购珠海银隆股权 这是造完手机又要造汽车的节奏?

电商用户 2016-03-08 09:30:00
格力电器拟购珠海银隆股权 这是造完手机又要造汽车的节奏?

几年前,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与小米创始人雷军的10亿赌约不禁让市场有点惊讶:格力还会做手机?如今格力手机已经投放市场,可董老板似乎觉得做手机还不够过瘾,还想制造新能源汽车,这足以说明跨界收购的格力正在开启多元化时代。

 

格力电器拟购珠海银隆股权生产新能源汽车

 

昨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目前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据了解,格力电器拟收购的银隆新能源2008年才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产业。2011年该司战略收购全球最先进的钛酸锂电池材料和储能系统生产厂商——美国奥钛纳米科技主要股权,一举改变了中国没有锂电池材料知识产权的局面。2015年,该公司新能源汽车拿下销售订单7000辆,其中完成生产纯电动客车3189辆,累计增长2228%,市场份额为3.6%,年销量全国排行第七。

 

据悉,银隆新能源2015年成功研发出第四代钛酸锂快充电池。第四代电池相比第三代,在成本下降四成的同时,能量密度能增加三成。

 

据介绍,相比普通锂电池耐低温性能差,难以满足北方市场需求,银隆钛酸锂电池可在零下50度到零上60度范围内正常充放电,相比普通锂电池充放电循环周期一般为3000次左右,银隆钛酸锂电池循环寿命可达25000次以上;百公里内6分钟快速充电能确保全天高效运营。

 

银隆官网资料呈示,截至2015年底,银隆新能源的珠海、武安、石家庄三大产业园区具备年产纯电动客车3.3万辆,纯电动suv乘用车10万辆,电池6.2亿安时,钛酸锂电池原材料5000吨,储能800兆瓦的强大生产能力。

 

银隆新能源目前已成功开拓北美、西欧、东南亚、澳洲市场。2015年11月,经过来自中国各大院校及北京公交集团上百名专家为期27天的评审,珠海银隆新能源击败全国15家竞争对手,一举拿下北京480台纯电动双层巴士的订单。(中国新闻网)

 

股权收购可谓是“险中求胜”

 

股权收购并不如想象的简单,要避免各种风险,成功也只能算是“险中求胜”。格力拟收购珠海银隆股权的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却知道格力在收购过程中应避免的风险有哪些,具体为:

 

1、把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在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等等,以及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同时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此外,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也是股权收购的风险所在。

 

2、掌握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

 

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3、了解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这通常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也常常是风险及陷阱所在。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

 

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

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其中,对于担保的风险、应收款的诉讼时效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应予以特别关注;通常还需要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管理层对债权债务特别是或有债权债务作出承诺。

 

4、了解清楚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以及股权收购是否是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收购公司可以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两种方式进行。股权收购是企业扩张通常采用的方式之一。

 

在收购过程中还要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果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存在此类情况,其又不具备执行能力,就会对目标公司产生影响与此相关联,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有无质押;此外,目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因为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5、掌握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也是收购风险的易发地带。在我国,存在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目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应当予以关注。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以上提及的股权收购的风险是绝大多数股权收购活动中会涉及到的,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特定背景的目标公司则存在更多不确定的收购风险。经过尽职调查,对于目标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风险的程度就会比较清楚,也就可以采取排除风险或者降低风险的措施,从而促进收购的进行。

 

格力公司在收购时不仅要注意防范风险,还要考虑被收购的目标公司是否会进行反收购,如果双方对收购事宜一拍即合那小编就只好默默的祝福造完手机又造汽车的格力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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