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欠薪跑路被抓,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ziconim 2016-02-11 09:18:00
女老板欠薪跑路被抓,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年底了,各家媒体也开始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老板。而目前,武汉警方抓获了一欠薪跑路女老板,不过该老赖堪称奇葩,可能她或许走投无路了,竟长途跋涉到兰州当一名清洁工。

 

女老板欠薪跑路当清洁工 70万血汗钱谁人来补?

 

欠下员工薪资近70万元,女老板不辞而别跑路。昨天,经过近7个月的追捕,藏匿在甘肃兰州的女老板被东西湖区民警抓捕归案。

 

41岁的李某家住青山区青山镇正街,数年前,李某将自己的服装厂从青山区迁至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宏图路经营,员工140多人。去年7月1日,李某突然通知员工放假,8天后,10多名外来人员突然来到服装厂,拖走了缝纫机等物品。此时,员工们才得知李某欠下供货商的货款,供货商找不到李某的下落,前来搬运设备抵债。

 

李某不知去向,服装厂140多名员工焦急不已,赶紧向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该局向李某发出期限清偿员工薪资的公告,但李某仍不闻不问。东西湖区警方随后对此立案侦察。2015年6月以来,李某拒不支付受害员工王某、丁某等人的劳动报酬达近70万元,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今年1月下旬,民警获悉李某在甘肃兰州出现,于是赶往兰州进行追捕。1月30日,民警在兰州一家餐馆内将藏匿在此做清洁工的李某抓获归案。

 

李某交待,2015年7月公司资金紧张,公司无法经营下去,于是选择跑路,欠下企业员工薪资近70万元。跑路期间,李某投奔远在兰州的妹妹,但妹妹家的经济环境不好,李某在妹妹介绍下,在兰州一家餐馆做清洁工,一直藏匿至今。

 

目前,李某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公司不发工资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这样的老板,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是应当的。那年底若公司不发工资,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企业公司的规定,我国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对此进行了规制,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也对相关的企业工资进行了规制,企业违反工资支付义务,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违反了工资支付义务,除了要支付或补足劳动报酬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对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可见企业的违规成本是比较高的。

 

依据我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77条 、第79条、第82条、第83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所以,如果您不幸也在这种“无良”企业,到年底回家还拖欠工资的话,您可以仔细阅读这个资讯哦,希望能给您帮助。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