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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各种冒充“老中医”、“神医”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就有83名老人领回了自己在“健康讲座”上被骗的钱,共计23万元。此前他们都是参加了在顺义杨镇当地一个大酒店里举办的讲座,被三个卖松花粉的骗子骗了养老钱。
免费听课20天开始掏钱
“讲得好着呢,说政府派来照顾老人的,还给我们发东西。”7日下午,近百名老人和他们的家属挤在顺义法院等待领案款,提起被骗经历,老人们气愤不已。
他们说,2013年10月份,收到了一张广告宣传单,说在杨镇地区的惠春庭酒店有讲座,每天早晨去听一小时,还有体恤老人的礼品拿。老人们就每天早晨七点前赶到听课。这一听就是20来天,每天老人们去,不仅听到了健康保养知识,还领到了鸡蛋、挂面、手镯等小礼品。
直到二十天后,这些“老师们”开始卖起了松花粉。老人们在现场还看到了实验,一只鸡明明当着大家的面被宰了,哗哗流血,但撒了点松花粉,醒了。“那翅膀还扑腾,被下边一个观众抱走了,现在想想那都是托儿!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把鸡弄活的。”曾被骗的单奶奶说,大家一看松花粉这么神奇,平时又有血压高等老年病,赶紧就花钱买了。
卖假药答应返钱后跑路
一套松花粉2610元,没想到买了之后,这群人就跑了。“说能讲一个月,第二天还返钱给我们,结果,跑啦!”老人们等来的是人去楼空。“还养生呢,买完这个我就住院了。”一位张姓老人说。
后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被控制,他们均是学历不高的农民身份,并不是跟老人们说的“心脑血管专家”。法院认定,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经预谋,于2013年10月在顺义区杨镇地区惠春庭酒店内,以举办健康讲座为名、采取虚构身份、故意夸大功效、进行虚假实验等方式,骗取80多位老人的信任,后隐瞒产品不具备合法批准手续的事实、以收取税费为名销售“天然松花粉”共计80余份(每份24瓶),销售金额共计23万元。
法院终审认定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半到三年并处罚金。经过追缴,1月7日下午,23万钱款到案。这83名受害老人均拿回了自己的钱。
揭秘1
先赔后赚 承诺双倍返钱
这些钱、产品和赠品都是薛兵出的。2013年8月,他便在杨镇地区挺体面的惠春庭酒店,花9000元租了场地,让李艳龙和张新杰授课,并告诉他们“讲座传单只能发给老人”。
他们商议先不卖产品。一开始由李艳龙假扮“中国营养协会”专家,一口气在酒店举办了十几天的讲座,每天都有小礼品赠送,和老人打成一片。
被骗的张大妈说,三人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大家推销一个产品,买不买都行,但买了能双倍返钱。比如花40元买一个链子,第二天再去就能拿到80元。
十几天后,时机成熟时,李艳龙就“隆重推出”卖松花粉的张新杰。中专毕业的张新杰变成了心脑血管疾病专家,开始介绍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
讲座上,李艳龙一口一个“张总”,说他毕业于协和医科大学,出国留学,创办了公司。让老人们敬仰不已。随后,张总开始卖“松花粉”。
揭秘2
“死鸡复活”实际是把鸡打晕
这个“松花粉”在张新杰的嘴里是“神药”,据称能提高免疫力、增寿、抗衰老、预防糖尿病,但事实上,他们三个都知道松花粉什么功效也没有,是“三无”产品。
那个杀鸡实验,张新杰说,是把鸡扎晕,把松花粉用水冲一下给鸡喝了,鸡就醒过来了,但鸡醒过来和松花粉没太大关系,这招是薛兵教的。
薛兵说,他这招是在四川看过别人这样做过,其实鸡并没有死过。
法官提醒
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称,骗子都是打着免费讲座可听、免费礼品可领的幌子,专门诈骗中老年人。因为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法官提醒老人以后面对养生讲座,推销保健品的情况,不要轻信、寄托于“神药”,要查询保健品正规生产厂家及合法批准手续,有病去医院就医。
此外,商家出租场地时也要增加防范意识。针对目前的保健品乱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给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新京报)
实施诈骗害人终害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八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院终审认定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半到三年并处罚金。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犯罪,既害苦了老人们,自己也品尝到了“毒果”。
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诈骗
正如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所说的,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1、对上门推销或免费赠送的产品要谨慎
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克服贪欲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凡是有人让出钱,就一定要多个心眼儿。
2、鼓励老人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内的黑板报宣传等
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3、远离可疑人员
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表现得很热情。老人很容易放松警惕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热。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的诈骗分子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4、对要掏钱的事情坚决要缓做
凡是要动钱的时候,都不要轻易相信。自己拿不定主意时,要找家里其他人或信任的朋友邻居商量对策,需要报警时要坚决报警。
5、不轻易参加公司提供的讲座
对于讲座,要跟家人提前沟通好,是要参加有关什么内容的讲座。不要轻易相信免费送产品、免费旅游等活动。对高收益高回报的产品一定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不要盲目相信。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另外,中老年人不但是保健品诈骗的目标人群,还是金融诈骗的目标人群。作为子女,平时要多给老人讲一些金融事件和金融基础知识,让老人家多些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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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家”在京开讲座卖假药骗23万 害人终害己被判刑
近几年,各种冒充“老中医”、“神医”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就有83名老人领回了自己在“健康讲座”上被骗的钱,共计23万元。此前他们都是参加了在顺义杨镇当地一个大酒店里举办的讲座,被三个卖松花粉的骗子骗了养老钱。
免费听课20天开始掏钱
“讲得好着呢,说政府派来照顾老人的,还给我们发东西。”7日下午,近百名老人和他们的家属挤在顺义法院等待领案款,提起被骗经历,老人们气愤不已。
他们说,2013年10月份,收到了一张广告宣传单,说在杨镇地区的惠春庭酒店有讲座,每天早晨去听一小时,还有体恤老人的礼品拿。老人们就每天早晨七点前赶到听课。这一听就是20来天,每天老人们去,不仅听到了健康保养知识,还领到了鸡蛋、挂面、手镯等小礼品。
直到二十天后,这些“老师们”开始卖起了松花粉。老人们在现场还看到了实验,一只鸡明明当着大家的面被宰了,哗哗流血,但撒了点松花粉,醒了。“那翅膀还扑腾,被下边一个观众抱走了,现在想想那都是托儿!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把鸡弄活的。”曾被骗的单奶奶说,大家一看松花粉这么神奇,平时又有血压高等老年病,赶紧就花钱买了。
卖假药答应返钱后跑路
一套松花粉2610元,没想到买了之后,这群人就跑了。“说能讲一个月,第二天还返钱给我们,结果,跑啦!”老人们等来的是人去楼空。“还养生呢,买完这个我就住院了。”一位张姓老人说。
后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被控制,他们均是学历不高的农民身份,并不是跟老人们说的“心脑血管专家”。法院认定,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经预谋,于2013年10月在顺义区杨镇地区惠春庭酒店内,以举办健康讲座为名、采取虚构身份、故意夸大功效、进行虚假实验等方式,骗取80多位老人的信任,后隐瞒产品不具备合法批准手续的事实、以收取税费为名销售“天然松花粉”共计80余份(每份24瓶),销售金额共计23万元。
法院终审认定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半到三年并处罚金。经过追缴,1月7日下午,23万钱款到案。这83名受害老人均拿回了自己的钱。
揭秘1
先赔后赚 承诺双倍返钱
这些钱、产品和赠品都是薛兵出的。2013年8月,他便在杨镇地区挺体面的惠春庭酒店,花9000元租了场地,让李艳龙和张新杰授课,并告诉他们“讲座传单只能发给老人”。
他们商议先不卖产品。一开始由李艳龙假扮“中国营养协会”专家,一口气在酒店举办了十几天的讲座,每天都有小礼品赠送,和老人打成一片。
被骗的张大妈说,三人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大家推销一个产品,买不买都行,但买了能双倍返钱。比如花40元买一个链子,第二天再去就能拿到80元。
十几天后,时机成熟时,李艳龙就“隆重推出”卖松花粉的张新杰。中专毕业的张新杰变成了心脑血管疾病专家,开始介绍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
讲座上,李艳龙一口一个“张总”,说他毕业于协和医科大学,出国留学,创办了公司。让老人们敬仰不已。随后,张总开始卖“松花粉”。
揭秘2
“死鸡复活”实际是把鸡打晕
这个“松花粉”在张新杰的嘴里是“神药”,据称能提高免疫力、增寿、抗衰老、预防糖尿病,但事实上,他们三个都知道松花粉什么功效也没有,是“三无”产品。
那个杀鸡实验,张新杰说,是把鸡扎晕,把松花粉用水冲一下给鸡喝了,鸡就醒过来了,但鸡醒过来和松花粉没太大关系,这招是薛兵教的。
薛兵说,他这招是在四川看过别人这样做过,其实鸡并没有死过。
法官提醒
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称,骗子都是打着免费讲座可听、免费礼品可领的幌子,专门诈骗中老年人。因为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法官提醒老人以后面对养生讲座,推销保健品的情况,不要轻信、寄托于“神药”,要查询保健品正规生产厂家及合法批准手续,有病去医院就医。
此外,商家出租场地时也要增加防范意识。针对目前的保健品乱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给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新京报)
实施诈骗害人终害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八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院终审认定被告人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半到三年并处罚金。薛兵、李艳龙、张新杰三人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犯罪,既害苦了老人们,自己也品尝到了“毒果”。
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诈骗
正如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所说的,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1、对上门推销或免费赠送的产品要谨慎
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克服贪欲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凡是有人让出钱,就一定要多个心眼儿。
2、鼓励老人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内的黑板报宣传等
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3、远离可疑人员
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表现得很热情。老人很容易放松警惕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热。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的诈骗分子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4、对要掏钱的事情坚决要缓做
凡是要动钱的时候,都不要轻易相信。自己拿不定主意时,要找家里其他人或信任的朋友邻居商量对策,需要报警时要坚决报警。
5、不轻易参加公司提供的讲座
对于讲座,要跟家人提前沟通好,是要参加有关什么内容的讲座。不要轻易相信免费送产品、免费旅游等活动。对高收益高回报的产品一定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不要盲目相信。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另外,中老年人不但是保健品诈骗的目标人群,还是金融诈骗的目标人群。作为子女,平时要多给老人讲一些金融事件和金融基础知识,让老人家多些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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