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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重利益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的违法行为时常发生,保险欺诈已不是罕见的事情了。而在众多的保险欺诈行为中,欺诈车险最为严重。因此,为了防范和化解车险欺诈风险,我国保监会印发了《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通知》,建立车险反欺诈数据平台,严抓车险欺诈。
保监会严抓车险欺诈 建立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
为防范和化解车险欺诈风险,保监会近日印发了《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范了车险反欺诈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及时、准确采集并向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通知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将数据质量与公司内部考核相挂钩,加强考核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有效。
通知明确,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报送质量的日常监督,定期发布情况通报,保监会将对数据报送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将发挥反欺诈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会员公司落实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业务指导,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车险为保险欺诈的高发区
目前,在多重利益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数据显示,车险乃保险欺诈的高发区。2015年上半年,业外保险诈骗司法案件数量共182起,同比上升38%,其中车险业外诈骗案件151起,占比高达83%。
据相关人士指出,目前车险欺诈的手段主要有:制造虚假事故(未发生而进行索赔)、故意制造事故(有预谋地进行碰撞)、扩大损失(在真实事故损失的基础上增加未受损失的部分,以获取额外赔款)、虚构及篡改保险事故的要素(把酒驾、无证驾驶等不能赔偿的情节转换为可以赔偿的情况)等。
而在车险欺诈案例中,以汽修厂为主导的诈骗已成为车险欺诈的主流,有的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链。其中,驾驶员顶包案件多为机会型欺诈案件,多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找人顶包进行诈骗;而另一类以汽修厂、4S店或二手车行人员为主的车险欺诈已经发展成为职业型欺诈案件,多为团伙作案,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虚假理赔材料进行诈骗。
据了解,车险欺诈猖獗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车险欺诈巨大的获利和及过低的违法成本所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理赔事业部专家李文曾提到,“车险欺诈往往无本万利或者成本很低,获利可能较大,与此同时车险欺诈的惩处力度又较低,按现有的法律规定,保险欺诈定罪标准较为严格,很多欺诈案件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因此很多被查实的欺诈案件往往判缓刑、罚金甚至免于起诉,有的甚至在派出所批评教育一番就了结,难以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的震慑,使其抱有‘骗成了大获丰收、骗不成也没啥事’ 的心理,在获利高及成本又低的情况下,就导致了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欺诈行为。”
此外,有保险业内人指出,在车险欺诈惩罚力度较低的情况下,保险机构的反欺诈工作又存在缺陷,当前,很多保险机构内部的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而各家保险公司之间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对于反欺诈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从而造成车险欺诈乘虚而入。
目前,车险反欺诈数据处于报送阶段。保监会将实现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识别和防范车险欺诈风险。{人民网-保险频道}
保险诈骗罪如何处罚
车险欺诈猖獗的最主要原因是违法犯罪的成本较低,再加上保险机构的反欺诈工作存缺陷从而致使这一现象发生。由于保险欺诈的范围过于广泛,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将保险欺诈定罪,而是以保险诈骗罪存在。那我国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保险诈骗罪的呢?要如何才能防范和化解保险诈骗罪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诈骗,我国《刑法》对此有明确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地198条,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
首先,保险诈骗罪是十分特殊的,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才能触犯此罪。而保险诈骗行为是指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保险诈骗罪该如何处罚
对于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我国《刑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罪的定罪标准较为严格,导致许多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使保险欺诈保险诈骗事件时常发生,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希望这次保监会建立的反欺诈车险数据平台能成功运行,识别并防范车险欺诈行为,再将此项技术投入更多保险领域,有效防范保险欺诈和保险诈骗行为,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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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抓车险欺诈 保险诈骗罪如何处罚
在多重利益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的违法行为时常发生,保险欺诈已不是罕见的事情了。而在众多的保险欺诈行为中,欺诈车险最为严重。因此,为了防范和化解车险欺诈风险,我国保监会印发了《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通知》,建立车险反欺诈数据平台,严抓车险欺诈。
保监会严抓车险欺诈 建立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
为防范和化解车险欺诈风险,保监会近日印发了《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范了车险反欺诈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及时、准确采集并向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通知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将数据质量与公司内部考核相挂钩,加强考核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有效。
通知明确,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报送质量的日常监督,定期发布情况通报,保监会将对数据报送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将发挥反欺诈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会员公司落实车险反欺诈数据规范的业务指导,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车险为保险欺诈的高发区
目前,在多重利益的驱动下,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或保险公司实施欺瞒和诱骗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数据显示,车险乃保险欺诈的高发区。2015年上半年,业外保险诈骗司法案件数量共182起,同比上升38%,其中车险业外诈骗案件151起,占比高达83%。
据相关人士指出,目前车险欺诈的手段主要有:制造虚假事故(未发生而进行索赔)、故意制造事故(有预谋地进行碰撞)、扩大损失(在真实事故损失的基础上增加未受损失的部分,以获取额外赔款)、虚构及篡改保险事故的要素(把酒驾、无证驾驶等不能赔偿的情节转换为可以赔偿的情况)等。
而在车险欺诈案例中,以汽修厂为主导的诈骗已成为车险欺诈的主流,有的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链。其中,驾驶员顶包案件多为机会型欺诈案件,多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找人顶包进行诈骗;而另一类以汽修厂、4S店或二手车行人员为主的车险欺诈已经发展成为职业型欺诈案件,多为团伙作案,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虚假理赔材料进行诈骗。
据了解,车险欺诈猖獗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车险欺诈巨大的获利和及过低的违法成本所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理赔事业部专家李文曾提到,“车险欺诈往往无本万利或者成本很低,获利可能较大,与此同时车险欺诈的惩处力度又较低,按现有的法律规定,保险欺诈定罪标准较为严格,很多欺诈案件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因此很多被查实的欺诈案件往往判缓刑、罚金甚至免于起诉,有的甚至在派出所批评教育一番就了结,难以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的震慑,使其抱有‘骗成了大获丰收、骗不成也没啥事’ 的心理,在获利高及成本又低的情况下,就导致了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欺诈行为。”
此外,有保险业内人指出,在车险欺诈惩罚力度较低的情况下,保险机构的反欺诈工作又存在缺陷,当前,很多保险机构内部的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而各家保险公司之间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对于反欺诈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从而造成车险欺诈乘虚而入。
目前,车险反欺诈数据处于报送阶段。保监会将实现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识别和防范车险欺诈风险。{人民网-保险频道}
保险诈骗罪如何处罚
车险欺诈猖獗的最主要原因是违法犯罪的成本较低,再加上保险机构的反欺诈工作存缺陷从而致使这一现象发生。由于保险欺诈的范围过于广泛,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将保险欺诈定罪,而是以保险诈骗罪存在。那我国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保险诈骗罪的呢?要如何才能防范和化解保险诈骗罪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诈骗,我国《刑法》对此有明确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地198条,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
首先,保险诈骗罪是十分特殊的,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才能触犯此罪。而保险诈骗行为是指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保险诈骗罪该如何处罚
对于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我国《刑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罪的定罪标准较为严格,导致许多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使保险欺诈保险诈骗事件时常发生,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希望这次保监会建立的反欺诈车险数据平台能成功运行,识别并防范车险欺诈行为,再将此项技术投入更多保险领域,有效防范保险欺诈和保险诈骗行为,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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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