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风险防范

京新律所 2015-11-02 09:40:00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风险防范

我国中小企业规模一般不大,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依赖银行贷款来维持企业的发展,当然中小企业也可以选择融资的方式来筹集发展资金。对于大公司而言其信誉要远高于中小企业,其容易获得融资;而中小企业在融资时难免会遭受各种困难与风险,其只有采用适合自己的方式才可以获得资金。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金贝壳”贷款、存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建立担保公司等。

 

1、银行借款融资

 

银行贷款是一种最为正规的融资方式。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选择这种方式来贷款的话可行性不是很大。在这个时候良好的银企关系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便利之处。

 

其次,由于银行贷款手续繁复,审批时间过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从民间融资。

 

2、民间融资

 

同正规融资相比,民间融资的供给者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种筹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合集资金将其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资金滞留现象少,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但该方式的利率相对较高,一旦企业出现重大的问题使得无法偿付时,出现的问题将会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质,因此能够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私密性。因此民间融资能够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但是,民间集资有一定的消极性,首先由于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于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这就是温州出现多起非法集资的案件。所以对于民间进行的融资活动,我们不宜简单地禁止,而应加以规范,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时间一般是3至5年,并且由于融资租赁有允许承租人提前归还租金的便利,因此融资租赁又兼具短期融资的优点。此外,融资租赁还具有效率高、风险小,设备、服务和融资的一揽子解决等优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多数技术设备落后,又无自身积累且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去更新,发展融资租赁业,企业就可以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添置或更新设备,提高产品竞争力。

 

目前融资租赁的金融杠杆作用基本没有得到发挥,我国的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最多是几百亿元,因此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做的是解决政策上的一些制约因素:一应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放开金融祖赁公司的准入(由于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实现严格的准入制度,受银监会监管,难以批准);二是适当降低资本金门槛。

 

4、 “金贝壳”贷款

 

“金贝壳”是一项为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借款保险产品。宁波市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为全国首创,这种由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目前已在全省推广。“金贝壳”有力地支持了小企业与城乡创业者生产经营和创业发展,而“金贝壳”业务只是宁波市推出的众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举措之一。这种融资方式支持的对象包括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

 

5、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具体地来讲是提供了一种机制,通过该机制,出借方可以接收更多与仓储的存货有关的信息,并且对仓储的存货进行更高级的控制。其中,仓储的存货担保了融资安排,在借入方违约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得到抵押品的担保。

 

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这种方式的融资资金数量具有灵活性。中小企业将其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但是,考虑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通过存货担保来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不过这可以用来缓解短期的资金缺乏。

 

6、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的筹资是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中小企业将其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入专门的融资机构,由其为企业提供资金、债款回收、销售分户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金融服务,使企业获得所需资金进行周转。这是一种融资来源弹性的弹性较大。当企业因销售额增加而需要更多的资金时,其发票金额也将逐日增加,从而使以此为基础而获得的资金额也日渐成长。

 

其次,应收账款提供了企业以其他方式可能极难获得的借款担保。最后,当应收账款予以代理或出售时,企业可以获得在其他情况下无法获得或获得时成本较高的信用部门服务。但是这种筹资方式的成本太高,通常比基本利率高2%或3%。另外,如果发票很多,面额又很小,则可能使这种方法显得非常麻烦。在某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应收账款筹资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7、建立担保公司

 

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瓶颈是担保难,因此政府不一定要大规模地参与中小企业的投资或借贷,而是以担保引导的形式。建立担保公司就是一项最直接的举措。据悉,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目前,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因此,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贷款有所保障,从而加快贷款进程。

 

中小企业自身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降低融资风险:

 

虽然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融资,但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毕竟是存在的,否则有可能因融资不成而受到重创。

 

1、要着力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2、应当避免为取得贷款,在银行的压力下做出有可能损害企业根本利益的行为,如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在不得不为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应要求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以尽量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不能贪图小利而使企业暴露在重大的法律风险之下。譬如为获取更低的贴现利率导致被诈骗等。

 

4、制定完备的风险防控方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建立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

 

(2)对融资所需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

 

(3)制定好危机处理预案;

 

(4)刑事法律风险发生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聘请专业法律人士提供专业支持。

 

综上,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企业的努力被控制和降低,加之,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日益完善,必能降低其危害,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可并不是每个公司都有足够的资金来发展项目或扩大经营,融资的确可以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若企业融资后项目发展成功那对企业和债权人来说是双赢;但若企业融资后项目发展失败,那企业可能处于“无法翻身”的境地。所以说公司高层要将公司是否要融资,要如何融资考虑清楚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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