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 2015-10-16 09:05:00
浅谈定金罚则的适用

交付定金是买卖、租赁等活动的交易习惯,它在很大程度上能促成交易,并且能在交易不成功时,降低无过错方的损失,而这些都得益于定金罚则,当然定金罚则的适用也不是任意的,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具体而言,定金罚则该如何适用呢?另外,若是双方都违约了该怎么适用定金罚则呢?下面将为您具体讲述。

 

一、定金罚则的一般适用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三)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二、双方都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一)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定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定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定金。

 

(二)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三)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在交易中,虽然有定金罚则的束缚,但仍然无法杜绝违约现象,这也就意味着,咱们要尽可能的将交易合同等事项做好,以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您的交易时不知道该如何降低法律风险,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法律专家,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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