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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发展对企业来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为了进行融资各个企业可谓是想方设法,有的发行股票,有的进行众筹,有的发行公司债券,当然也有的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形式来获取资金。不论哪一种融资方式都有其特定的发行条件、程序和风险,短期融资券也不例外。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不过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必须符合申请和发行的条件,然后按照程序进行。
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2013年5月之后,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改为上海清算交易所。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短期融资券的风险及防范
企业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时候还会遭遇各种风险,与其亡羊补牢,不如一开始就明了风险有哪些并做好防范措施。
1、信用风险。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状态。部分企业为了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的,对披露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进行一定的修饰,隐藏了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现有制度安排中隐藏的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披露,一旦市场扩容,或经济环境变化,都会使信用风险迅速扩大。少数企业违约的信用风险有可能通过市场传导为系统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滚动发行机制隐含“短债长用”的投资风险。按现行规定,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监管部门只需控制融资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即可。这就使部分企业有可能绕过中长期企业债的限制,通过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长期融资。由于监管缺失,难以避免企业将通过短期债融入的资金用作长期投资。任何中长期投资项目都面临市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风险,随着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其隐含的投资风险将不断加大。
3、短期融资券风险可能向银行转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隐性担保的潜在风险。短期融资券是无担保信用债券,不少企业将银行授信额度作为提高偿债能力的条件,主承销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心甘情愿地提供隐性担保。一旦出现违约风险,企业的信用风险就可能向银行转移和积聚。二是银行自销、自买短期融资券,容易产生泡沫,造成短期融资券异常“火爆”的假象。一旦个别企业出现兑付风险,必然引发投资者对相同信用等级短期融资券产生质疑,可能引发大范围抛售,金融机构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价值将迅速下降。如果银行将短期融资券作为流动性的重要工具,必然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的爆发。三是银行竞相承销短期融资券,互相挖客户,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违规风险。
4、信用评级不成熟,道德风险加大。突出表现在评级缺乏时效,使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评级出现终身化倾向;评级手段落后,大多采用长期债券的评级方法,没有短期债券的特性;评级标准不统一;监管主体缺位,至今没有明确评级机构的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发行体财务会计指标的披露制度,加强风险提示;二要适当调整管理制度,防止企业“短债长用”;三要提高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确定购买短期融资券的限定比例;四要人民银行应加强短期融资券的风险监控。
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对于企业融资来说,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只有获得经营发展的资金便是好的融资方法。公司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式来获取资金的方法固然好,可以帮公司提高其信誉和知名度,但收益与风险往往是并存的,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风险较大,若出现未兑付的情形时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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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发行短期融资券
融资发展对企业来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为了进行融资各个企业可谓是想方设法,有的发行股票,有的进行众筹,有的发行公司债券,当然也有的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形式来获取资金。不论哪一种融资方式都有其特定的发行条件、程序和风险,短期融资券也不例外。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不过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必须符合申请和发行的条件,然后按照程序进行。
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2013年5月之后,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改为上海清算交易所。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短期融资券的风险及防范
企业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时候还会遭遇各种风险,与其亡羊补牢,不如一开始就明了风险有哪些并做好防范措施。
1、信用风险。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状态。部分企业为了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的,对披露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进行一定的修饰,隐藏了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现有制度安排中隐藏的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披露,一旦市场扩容,或经济环境变化,都会使信用风险迅速扩大。少数企业违约的信用风险有可能通过市场传导为系统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滚动发行机制隐含“短债长用”的投资风险。按现行规定,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监管部门只需控制融资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即可。这就使部分企业有可能绕过中长期企业债的限制,通过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长期融资。由于监管缺失,难以避免企业将通过短期债融入的资金用作长期投资。任何中长期投资项目都面临市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风险,随着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其隐含的投资风险将不断加大。
3、短期融资券风险可能向银行转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隐性担保的潜在风险。短期融资券是无担保信用债券,不少企业将银行授信额度作为提高偿债能力的条件,主承销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心甘情愿地提供隐性担保。一旦出现违约风险,企业的信用风险就可能向银行转移和积聚。二是银行自销、自买短期融资券,容易产生泡沫,造成短期融资券异常“火爆”的假象。一旦个别企业出现兑付风险,必然引发投资者对相同信用等级短期融资券产生质疑,可能引发大范围抛售,金融机构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价值将迅速下降。如果银行将短期融资券作为流动性的重要工具,必然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的爆发。三是银行竞相承销短期融资券,互相挖客户,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违规风险。
4、信用评级不成熟,道德风险加大。突出表现在评级缺乏时效,使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评级出现终身化倾向;评级手段落后,大多采用长期债券的评级方法,没有短期债券的特性;评级标准不统一;监管主体缺位,至今没有明确评级机构的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发行体财务会计指标的披露制度,加强风险提示;二要适当调整管理制度,防止企业“短债长用”;三要提高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确定购买短期融资券的限定比例;四要人民银行应加强短期融资券的风险监控。
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对于企业融资来说,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只有获得经营发展的资金便是好的融资方法。公司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式来获取资金的方法固然好,可以帮公司提高其信誉和知名度,但收益与风险往往是并存的,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风险较大,若出现未兑付的情形时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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