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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 2021-06-08 23:19:51

业委会三项规约问题

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在房办备案了三项规约。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对原三项规约进行了修改,新的三项规约通过了业主大会的征询,在向房办备案的时,因存在问题未能备案,但业委会开始以新的规约办事。请问在获得业主大会的征询,但未能房办备案的前提下,按新规约执行,业委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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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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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17″
      自动转换:啊你好,我看了下你的这个描述啊,呃,这个规律呢?只要经过业委会的这个一个社会的这种同意呢啊就可以啊,可以作为这个和合法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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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21:16
  • 谢福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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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24″
      自动转换:你好,业主委员会的那些桂叶,如果通过前提业主2/3以上的投票决定的情况下啊,而是可以实行大声笑的,现在对国足一组是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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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22:31
  • ¥1.2
    • 53″
      自动转换:首先你要看他没有通过这个备案,究竟什么原因,是不是设置性的内容与违法的?如果说实质性的内容没有违法的,那当然就是有效的,因为这个相关的规律的话,它本质上是这个小区进行自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一个制度啊,所以说,她原则上是自觉的,而并不是说法律过多的建议啊,所以说这个时候备案没有成功的话,并不当然的,这个新的规律就不生效,关键看他没有被备案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有违法的地方?如果没有违法的地方,那就是有效的啊,有效的当然就不存在说说这个这个最贵说的问题就应当是信用信用归于新的贵,越来贵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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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22:51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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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通过即生效,备案不是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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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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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26:00
  • ¥1.2
  • 任宇飞

    律师

    投诉
    ¥1.2
    • 如果规则内容涉及到各业主利益或者涉及到未来物业的义务,为了保证未来规则能够得以遵守、义务得以顺利履行,各方需要签字才对规则中各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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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31:27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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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首先,新的规约是否得到业主大会的通过,其次,备案并不等于批准,因此没有备案是有瑕疵的,最后,如果你对规定有意见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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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36:03
  • ¥1.2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获得业主委员会的征询后,不备案不影响规约的效力,也就是备案不是生效的要件,业委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是有效的,业主微会员可以按照新协议执行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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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38:49
  • 黄美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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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你好,新的规约对外对内是有效的,既然已经通过了业主大会征询的话,那么在业主事情方面是可以实施的,但新的未备案成功的话,后期产生纠纷按照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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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42:08
  • ¥1.2
    • 根据你所述情况及民法总则的规定,业委会按照新的规约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前提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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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3:52:12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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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您好!就你所述情况,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按照新的规约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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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0:11:00
  • 韩亚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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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你好。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业主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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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0:19:19
  • 朱小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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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你要是不合法,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来依法成立的,如果程序设置都是合法的,那么业委会的成立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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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0:23:41
  • 谌见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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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1.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侵害业主权益的决定,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投诉,要求限期改正。 2.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做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是权益受侵犯的业主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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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0:48:53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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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新的规约没有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备案。就没有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业委会按新规约执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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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1:25:2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2
    • 你好,业委会没有经过方办备案以及业主大会通过,属于不合规。运费实施的行为依法应当是无效,并且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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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1:51:52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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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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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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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6-09 01:54:32
  • ¥1.2
    • 22″
      自动转换:他这个肯定是不不行的,因为你虽然通过了第一届大会的争取,而不是她们约着约着到候的镖局这几个方面,价格也没有额,完全不一样,为王仁不让上面这个肯定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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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6-09 02:43:2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2
    • 40″
      自动转换:你好啊,村委会啊,所制定新的这个规定并不以到当地这个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办进行备案,为生效要件他备案呢,他只是为了方便当地行政机关啊,统一进行管理,并不以此作为生肖与条件,但是哈,如果是违法啊,侵犯到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呢?第三方是有权向法院起诉来申请撤销确认这个新的规定无效的权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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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3:10:18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1.2
    • 您好,新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需要进行备案,但如果是因为违法而无法进行备案,应该是违法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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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3:23:16
    • 你好。你说的情况。如果未能备案,其中的内容有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内容,是无效的。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去,一般无效,业主也可以拒绝执行,侵害利益,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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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6-09 03:36:13
  • ¥1.2
    • 27″
      自动转换:这个地方感觉未获毕业呢,估计就是因为没有征求业主大会已记录,他倒是一个成语,所以才方法其实才没有同意备案,所以业主委员会的说法呢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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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3:58:53
  • 彭桂江

    律师

    投诉
    ¥1.2
    • 根据您的叙述,所修改的规约已经通过了业主委员会审议,只要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了,这种规定就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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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4:20:10
  • ¥1.2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1.2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业委会规约备案不同于其他规定中的“登记”,是公司、社团法人的成立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只是将相关文件备存于行政主管部门,以便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属备查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行政确认行为,也不是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认或者否定。因此,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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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04:54:1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5″
      自动转换:也不会呀,被暗指一个程序问题,也就是说,此方法把你一种职责他为荣不一样,并不影响这个归园的有效性,不只是一个程序,她被暗示他们的业务。
      展开
      收起
      2021-06-09 06:16:17
    • 答谢
      根据我几十年的历史经验和房地产法律顾问经验,这种情况以新的规律办事,只要合法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履行合法的手续是不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1-06-09 06:36:49
    • 答谢
      可以进一步解答 法院进行起诉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1-06-09 09: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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