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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 | 2020-01-19 15:55:00

关于app会员

APP充值年会,每过24小时后返现25%返还全额为止,业务代理每拉取一个会员获得8元奖金,被拉会员获得2元奖金,拉满50个会员可选择性的成为业务代理,邀请6个业务代理成为业务经理邀请5个业务经理成为总监,业务代理需要交500保证金经理和总监需要1000保证金,随时退出随时退还保证金,公司上市后保证金自动退回,成为了业务代理根据业务量晋升等级,然后给予原始股奖励,其他没有任何要求需要购买产品等等…这是传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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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拉会员只给佣金,不执行业务代理 业务经理 业务总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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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5:58:46
这个app我是要自己制作的只是在想引流方案 既然这样不想 请看一下我补充的第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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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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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律师解答

    • 答谢
      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属于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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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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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6:20
    • 杨康 服务方:
      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行为属于传销,不以职位名称作为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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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01:01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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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那么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的话,跟传销性质一模一样,那么如果说没有实体的这个物品,或者没有实体的一个经济的话,就是我们传说中的皮包公司,那么就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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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6:3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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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这种方式是典型的以“拉人头,金字塔式”的传销,建议不要参与以免遭受损失之外还需要承担违法甚至犯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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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6:39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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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涉嫌传销违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一)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权健公司的传销活动正是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符合该条件的要求。 (二)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要求为“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权健公司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达到了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的要求。 (三)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意见》对“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认定标准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包括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意见》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 权健公司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符合该条件的要求。 (四)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权健公司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满足了这一条件。 (五)骗取财物。 《意见》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权健公司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达到了《意见》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权健公司的行为满足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五个构成要求,最终被认定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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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6:59
    • 南晓峰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你好,以上引用的是专家意见,就是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的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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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7:54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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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这个模式基本和传销差不多了所以建议慎重,这样的平台有可能迟早会拆了东墙补西墙,资金一旦出问题,钱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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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9:1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这种方式和传销的运营模式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之处,不过传销和直销也是没区别,直销产品有安利、玫琳凯等化妆品、保健品等品牌,是经国家批准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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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5:59:3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25
    • 15″
      自动转换:你好,你所描述的这种模式和形式嗯,行为都涉嫌传销,建议你立即停止,以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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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01:48
    • 刘闯 服务方: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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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02:46
    • 楼主:
      这个app是要我自己的 只是在想一种引流方案 如果说只是我补充的问题一算不算传销其他的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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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05:49
    • 刘闯 服务方:
      55″
      自动转换:因为你并没有实际经营的物品,那如果你以此只是进行宣传,咱们常说的拉会员收入缴纳会费,那这种情况呢?嗯,表面上是可以的,但实际上仍涉嫌传销,那如果你不招收,而层级代理,那这种情况因为你没有实际的投入,钱都是通过汇会费的方式进行恶即斩那有没有相应的收入?这个如果返利的话,到时候肯定是会入不敷出,所以说很可能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即使这种情况不不能认定为传销,但很可能也会被认定集资诈骗,仍涉及到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很可能会被认定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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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10:54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个人建议你不要去参与这种行为,这个是典型的传销行为,一旦被公安机关侦破,那么主要的都是触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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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02:49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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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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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1-19 16:03:45
  • 吴述松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种新型案件不是很好判断,但是根据你的陈述这种模式也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者诈骗,万一公司不能上市或者上市后不退保证金,也有违法犯罪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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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11:08
  • 赵富强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涉及非法集资,看这模式又像传销,这种形式应该定非法集资准确些,所以还是不要做这个了,保险起见,有可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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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16:40:5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5″
      自动转换:只要以反转地球的方式来发展人头,那么就是传销,不论是以服务或者是购买商品,这种形式都是创新,作为直销来讲,那是有实实在在的商品,还是会有直销的国家允许这些,但是不允许传销。
      展开
      收起
      2020-01-19 16:42:47
    • 答谢
      13″
      自动转换:低呢,这个基本上是诈骗,他在吸收一定的资金规模以后就会这个崩盘,或者这个终止运营,建议不要增加相应的损失,不要轻信啊!
      展开
      收起
      2020-01-19 1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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