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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 | 2019-09-14 11:15:47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我有一套120平米房子是我与前妻2008年共同修建但 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前妻生有一个女儿。与前妻的离婚 协议上明确注明房子归我和女儿共同所有,女儿也归 男方抚养。 与二婚妻子结婚4年没有生育共同子女也没有再婚后的 共同财产债务债权。女方之前也结过婚有一个儿子但 随她前夫生活抚养,因长期争吵矛盾不断。女方还曾两 次用刀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但当时我没有报警只有我 12岁的女儿在场目睹,并且争吵中女方经常摔砸家中 物件如今感情已彻底破裂 男方认为长期的矛盾争吵已 经身心疲惫并严重影响了我与前妻所生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要求离婚。 女方提出分割我与前妻修建的房子,还要我赔偿结婚4 年来她照顾我和前妻所生女儿的照顾费和所花销在孩 子身上的3千元吃穿费 还有4年青春损失费。实际情况 是我工作太忙女儿绝大多数时候是由她爷爷奶奶代我照顾抚养 女方还要我全额归还结婚时女方家陪嫁的嫁装钱总价 值一万二千元。我不同意归还金钱,她可以把陪嫁的所 有东西全部拿走。但女方家及女方亲戚家办各种酒席 我也花了两万多块在礼金份子钱上,而且结婚时我的 父母也拿了一万元现金给女方买金银首饰。她要求我 赔我也要求她赔,她不要求我也不提。请问律师像她提 出的这些索赔条款有没有法律依据我有没有义务赔偿女方?如果她不同意离婚我到法院申诉离婚会不会硬判?麻烦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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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陪嫁的东西是在我们注册登记结婚要个月后才买来的。算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家现在要求我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法律会不会支持?我主张是女方家可以把这些东西全部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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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4 1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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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位律师解答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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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17″
      自动转换:你不是要赔偿女方,女方也不需要赔偿你孩子抚养费和青春损失费,也没有法律依据女方业了,要不到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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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18:5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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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18:57
    • 楼主:
      请问女方陪嫁的东西是在我们注册登记结婚后一段时间才买的算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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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39:00
    • 刘闯 服务方:
      29″
      自动转换:如果是你们在注册登记之后购买的话,那么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带来的,那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像你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嫁妆,其实这并不是陪家庭,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平均分配的,需要证明这部分的财产是婚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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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46:07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64
    • 您好,因为你们不能协商离婚只能收集好你们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陪嫁的嫁妆以及男方支付的彩礼都不能再主张分配或返还,女方索要的抚养费部分以及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规定不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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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20:39
  • ¥0.64
    • 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婚姻状况证明,代替结婚证,可用于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补偿费目前来说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依据。但是不表示真的就没有一点共同财产,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适当照顾女方一些。 目前来看对方的要求很难获得支持。 离婚只能是因为感情彻底破裂。只要法院查明感情确已破裂,以便其中一方坚持不离婚,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8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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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21:42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64
    • 你好,是这样,她的这些要求都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这个判决离婚的前提,那么你需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如果举证不能,一般第1次驳回,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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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22:03
  • ¥0.64
    •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诉讼离婚的,证据充分的话一般可以一次就离,如果一次不能叛离的话是可以六个月以后再起诉,叛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另外,不需要赔偿对方的。如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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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22:3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您好,您的问题一再咨询。其回复的结果仍然是万变不离其宗:1.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对此已经予以明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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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29:14
    • 黄振波 服务方:
      除非男方自愿将婚前的个人财产以赠与的方式为女方名义共同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即使写了赠与协议,因为离婚协议已经有明确是一婚时对该房产分割给男方和孩子的,男方也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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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33:03
    • 黄振波 服务方:
      至于说二婚女方确实有实际帮男方照顾抚养孩子问题。这期间,除去男方应当承担孩子一半的抚养费以外。超出的部分也是属于二婚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未尝不可。同时也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女方应当举证有实际代为抚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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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39:36
    • 黄振波 服务方:
      给予女方的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男方不是因此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再主张返还彩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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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42:56
    • 黄振波 服务方:
      更不用谈赠与女方的三金三银首饰。同样,如果女方获得的礼金属于个人财产,双方没有约定个人财产协议,可以理解为女方愿意将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以上,如果满意回复,请采纳支持!有疑问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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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46:56
    • 楼主:
      在此期间女方花销在我与前妻女儿身上的3千块钱我会如数归还。那么在我和女方注册登记结婚后女方家陪嫁的东西她现在要求我用现金方式全额退还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主张是女方家陪嫁的所有东西可以全部拿走。还有女方父母及女方一些亲戚家置办酒席我个人送出的两万块礼金可不可以要求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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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14 12:03:46
    • 黄振波 服务方:
      因为摆设宴席产生费用是根据当地习俗男女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成本,如果不是因为女方违约没有与男方进行婚姻登记,一般是不能获得法院支持的。属于女方个人物品比方说化妆品,衣物女方可以索回,但是对于家具电器之类的陪嫁品财产。如果女方没有明确是对自己女儿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离婚时可以共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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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2:15:21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0.64
    • 45″
      自动转换:你好哦,按照你所说的什么法律依据啊?就是婚姻法解释二的明确规定啊,夫妻这个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不能退还这个彩礼,然后像你说的这个有前期共同这个建造的120平米的房屋,新任妻子是不能分割的,那是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小孩子抚养的问题,那么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啊,八周岁以上的小孩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那你女儿12岁了,他可以自己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共同生活?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1:41:06
    • 刘学勤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那么,像你这个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然后你说你妻子对你有这个暴力的这个行为啊,你女儿也是当场看见的,也可以作为证人的,那么后续你有相关问题可以加我微信或者联系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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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1:41:49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你好,只要能够证明你们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和好可能,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的。你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2:10:3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64
    • 48″
      自动转换:您好,您和你前妻离婚后的财产是归,是您和在乎以后妻子的诙谐的个人财产,所以啊,在会后的这个妻子,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能分割你的回去个人财产,这是其其二再回来,妻子提出要赔偿相关损失,包括这个照顾的费用,这个也没有法律的依据,所以请您不必要有太多的宿舍,包括大胆了,大胆的提出离婚即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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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2:20:42
  • 颜忠军

    律师

    投诉
    ¥0.64
    • 朋友,如是是打结婚证以后购置的东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要求折算成现金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且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对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便第一次起诉判不离,隔六个月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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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14 12:21:52
  • 吴继发

    律师

    投诉
    ¥0.64
    • 55″
      自动转换:你们这个房子呢,肯定是闺女的女儿,所有就是你跟你前妻的女儿所有,因为你们之前离婚约定了这房子是孩子的,那就是孩子,而且房子是你跟你二婚的妻子在结婚之前就有的,如果就算不是女儿的,也是你个人的财产,让女方要求就说让你赔偿损失青春费什么的,这个法院是完全支持不了的,还有你的彩礼钱了,因为你们毕竟结婚都把共同生活这么久,这个彩礼你要想返还,估计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对吧,这个你们夫妻双方生活这么久了,肯定声音肯定是有话费的,现在你的这种情况呢,最好是起诉离婚如郭谢议的话,对方肯定不同意。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2:33:19
  • ¥0.64
    • 你好,第2次结婚之前的财产都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与现在的妻子没有关系。因为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彩礼可以不予返还。如果要诉讼离婚,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但是第1次起诉,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判决生效后,6个月,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2:38:23
  • ¥0.64
    • 51″
      自动转换:你你好,你方无权要求分割你的房子,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以前无权要求分割精神就是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放的要求你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需要赔偿,因为要求支付师傅3000元的照顾费给乙方自愿的,你可以不宜放环,因为结婚以后你放女方家人说赠送的才属于夫妻,夫妻共同财产所需要平均分配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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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2:43:01
  • ¥0.64
    • 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陪嫁及彩礼钱离婚时无法要求返还,可以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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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3:02:39
  • ¥0.64
    • 家暴问题是可以离婚的,然后房产属于你夫妻,是你自己个人的财产,所以不需要跟你说那个老婆就先分割了,只分割在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和所得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3:04:43
  • 王建勋

    律师

    投诉
    ¥0.64
  • ¥0.64
    • 第一,通常情况下,陪嫁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而且从您介绍的相关情况来看,陪嫁的物品是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才购买的,因此该陪嫁物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方亦有权主张分割其中归属于您的相应份额。女方要求你方全部折价赔偿的主张,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第二,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你方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亦会依据事实与法律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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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14 13:15:24
  • ¥0.64
    • 你好。这个房子问题很明确,是一个婚前个人财产,和你这个妻子没有关系,他无权主张。至于陪嫁的财产呢,那个应当是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每人应当享受1/2。你给他的彩礼,如果你们经过了正式的结婚登记时间长了你就无权要求返还了这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其他的所谓的青春损失费,还有什么带孩子的付出费用,这个没有法律根据,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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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3:17:52
  • 李欢欢

    律师

    投诉
    ¥0.64
    • 第一,女方提出的赔偿及要求返还嫁妆的钱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你可以主张让女方把陪嫁的东西拿走! 第二,如果诉讼离婚,即使女方不同意,只要男方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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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4 13:27:38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64
    • 17″
      自动转换:那你好,这种情况呀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你和你的孩子共同所有与他无关方所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3:37:38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如你所述,如你认为“感情已彻底破裂”,那么你尽管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分割我与前妻修建的房子,还要我赔偿结婚4 年来她照顾我和前妻所生女儿的照顾费和所花销在孩子身上的3千元吃穿费,还有4年青春损失费”以及“女方亲戚家办各种酒席 的份子钱”,均无法律依据。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如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先判决不准离婚。但间隔6个月之后,你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只要你态度坚决,法院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3:38:06
  • ¥0.64
    • 10″
      自动转换:你好,我建议你啊,去现实里找一个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好吗?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3:58:57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0.64
    • 关于女方的陪嫁,如果是结婚后,女方个人购买的,那么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女方父母购买的,那么是女方父母对于你们的赠与,实际上也是不能够随意要求要回的。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4:02:17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64
    • 20″
      自动转换:对方的相关的评价都在婚后购买的,一般四维夫妻共有财产,这个怕无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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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14 14:02:27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64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4:11:03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64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64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4:22:16
  • ¥0.64
    • 你好,从你们的描述来看,个人以婚前财产购置的物品归个人所有,可以拿回自己的物品。婚后购置的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分割实物,也可按价格进行分割,一方拿物,一方拿钱。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4:26:44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64
    • 19″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陪嫁的东西,如果说是在办理结婚证前,怎么说就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说是你们办理结婚以后一般剩下的时间我也对双方的证据。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4:40:11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64
    • 依照你所描述的这些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和积累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等,是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是在离婚时协商处理不成,法院原则上判决平均分割,对于婚前也就是结婚登记之前,单方个人的财产, 那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仍然归个人所有,对于结婚时已经花费的金钱,双方就不能够再进行分割。 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及时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5:15:10
  • 崔勇强

    律师

    投诉
    ¥0.64
    • 23″
      自动转换:你陈述的情况,房子属于你和你女儿的共同财产,对方现在是无权要求分割的,按照规定,你可以协议离婚,如郭谢议离婚不成,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5:17:34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64
    • 1、可以联系本律师起诉离婚,一并解决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情况;2、需要知道详细证据材料,审核证据事实;3、网上回复可能不及时,建议来电或者加微咨询。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5:38:11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64
    • 你好,你所说的女方要求的赔偿都没有法律依据,陪嫁的东西,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陪嫁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对方让你赔偿也是没有理由的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6:08:29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没有权利主张分割你的房子,更没有权利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对于嫁妆部分也是不可以向你要求的。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6:13:09
  • 任金芳

    律师

    投诉
    ¥0.64
    • 33″
      自动转换:你好,房子是婚前修建的,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这个生活中的消费,婚后生活中的消费,比如说这个孩子的什么车船费啊?嗯,这个是不需要另行支付女方的,然后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需要支付,然后这个嫁妆这个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原则上就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可能会要求返还。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6:22:32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64
    • 啊,你好,嗯,这个房屋呢,很明显的是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这样的话呢,对方证人女方无权分割这个房屋,另外对于指她的彩礼,包括她的陪嫁东西你可以拿走就可以了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6:31:56
    • 王景生 服务方:
      你好,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无共同财产的话,就不需要分割就是。陪嫁物品,可以拿走。
      展开
      收起
      2019-09-14 16:33:46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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