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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18-09-10 12:07:16

治安管理和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现在情况就是因为我和女方谈恋爱期间由于女方出轨还逼迫瞒着我闹分手并且和别人好了半个月之久还一直吊着我要求我买东西打钱之类的行为 我后来发现以后就实施各种威胁恐吓轰炸以及贴吧曝光还捅到她学校老师那里去 然后他们去派出所报警了警察打电话给我我就停止了我让警察转达女方道个歉认个错事情就过去了可是女方一家人异常不讲理还用网络电话骂我 我去找学校老师但是都不给答复包庇女方还拉黑我我就发了给很多老师说不给个满意答复就报复女方然后联系记者去学校自杀 现在情况就是女方家长有我各种短信app威胁恐吓轰炸截图 要去公安立案法院起诉我恐吓罪还要寄传单回我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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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位律师解答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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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8
    • 你好,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你的行为不构成恐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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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09:19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18
    • 你好,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积极和对方沟通,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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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09-10 12:10:32
  • ¥0.18
    • 寻讯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你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治安处罚法处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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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10:43
    • 楼主:
      第二条不是加了恐吓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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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11:19
  • 柴艳茹

    律师

    投诉
    ¥0.1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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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09-10 12:11:22
    • 楼主:
      寻衅滋事罪不是第二条有个恐吓行为吗 我现在就是很担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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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12:38
  • ¥0.18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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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12:35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18
    • 实践中寻衅滋事多是无事生非类型,因婚恋纠纷滋事,没形成危害后果的,不宜认定寻衅滋事罪 ,但是可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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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09-10 12:14:25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18
    • 如果停止你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会对你进一步处理;如果要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警察还会找你;如果没找,说明没什么事;是否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受害人一方说说就算的。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14:43
    • 楼主:
      已经停止了 严重后果就是学校要求女方解决好了才能上学现在女方不敢上学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15:34
    • 贾志红 服务方:
      那你是担心你被处罚,还是女方不能上学?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18:24
    • 楼主:
      都担心啊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1:21
    • 贾志红 服务方:
      警察没找你,处罚不大可能;你已停止“骚扰”,学校无理由不让上学;再者,你俩已分手,你目前也没有被处理,你担心女方干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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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24:54
    • 楼主:
      女方家长有我各种恐吓威胁要杀人报复轰炸的截图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9:41
    • 贾志红 服务方:
      警察没找你,有什么也没用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34:03
    • 楼主:
      会不会警察直接不找法院直接寄传单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34:58
    • 贾志红 服务方:
      法院不受理寻衅滋事和“恐吓罪”,既使受理也是民事责任,只能要求你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38:00
    • 楼主:
      也就是警察找我我才信其他的都是诓我吗?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40:2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18
    • 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是必然的。如果给受害人家属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后果,可能已经触犯了江苏省刑事立案与量刑标准第二十八条构成寻衅滋事罪。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5:36
    • 楼主:
      影响就是学校说处理好了才能上学 女方再浙江我在广东跟江苏没关系吧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6:32
    • 黄振波 服务方:
      浙江地区利用网络信息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 坏社会秩序的依照(2013)21号文件得司法解释规定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37:25
    • 楼主:
      没太懂 。什么意思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42:07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18
    • 17″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6:44
    • 楼主:
      现在就是他们手机有我各种威胁恐吓要杀人报复轰炸手机的截图 学校也要求女方解决好了才能上学。现在女方家长说今天要去市公安局立案然后法院起诉我恐吓罪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28:56
  • ¥0.18
    • 您的行为不够成恐吓,建议停止行为,双方以协商为主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38:08
  • 方泽强

    律师

    投诉
    ¥0.18
    • 构成刑事案件的标准是要求行为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你的情况情节尚属轻微。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42:21
  • ¥0.18
    • 你所说的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和平解决双方的纠纷
      展开
      收起
      2018-09-10 12:42:22
  • ¥0.18
    • 你好,看你的描述没有构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最好积极沟通,不要再有过激的行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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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12:47:42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18
  • 张爱清

    律师

    投诉
    ¥0.18
    • 你好,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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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09-10 13:01:21
  • ¥0.18
    • 答谢
      建议以合理的方式处理感情纠纷,不要采取触犯法律的手段、方式。目前停止该过激行为,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否则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犯罪,具体要看情节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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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09-10 1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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