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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4-03-29 17:46:18

股权问题

有一批加盟商(简称为丁方)各加盟投资了几十万至几百万不等(累计约三亿多)给一家物流公司(简称为乙方),而物流公司(乙方)是国外一家实业公司(简称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现甲方计划在香港上市,甲方、乙方、丁方签订了一个“合作伙伴激励计划协议”,协议中明确乙方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乙方注册资金仅有五千多万元,三方协议中,写有:拿出乙方10%的股权作为“激励资金池”分配给丁方。请问:1、甲方上市后,丁方是否能分到上市股金?2、我认为乙方签订这个三方协议的目的是蒙骗丁方,逃避国家打击“资金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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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位律师解答

  • ¥0.92
    • 35″
      自动转换: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啊,第一个问题,甲方上市后,乙方能否调到上市股骨颈,这个是不可以的啊,因为你顶这个协议中约定的是鼎方分到的是乙方的这个股10%的股权,而不是甲方的,所以甲方上市顶方式无法得到甲方的这个古今的第二,你认为以房前的这三方随意的目的是门票顶方,而这个这个的确是啊,这个的确是啊,你这个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啊道理的希望能碰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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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48:38
  • 李倚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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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丁肯定不能拿到甲的股份啊,三方协议写的很明白,甲上市,拿乙的股份,要拿也是拿乙的股份给丁,按照合同约定为准,约定拿谁的股份就是谁的股份。至于第二点,你不说明白具体情况,也没有相关运营情况、交易文件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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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2:08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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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根据你的描述,这有可能是非法集资。即使甲方上市,丁方也不可能分到股金。更何况甲方不可能上市。非法集资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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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2:09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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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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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能否分到上市股金看你们当时的约定,其次,你所谓公司的股东就有权利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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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3:39
  • 张晓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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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0.92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丁方是不能直接分配到甲方的股权的,协议约定的是乙方的股权就是物流公司的股权,跟甲方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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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5:36
  • 赵宴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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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20″
      自动转换:你不知道吗?你现在三方协议是这么写的,那你上市之后如果说是上市有如果协议里面有约定说是上市之后拿出乙方10%的股权作为激励的话,那当然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主张这10%的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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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7:47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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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17″
      自动转换:那么好,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完全按照协议来履行的话,上市之后的协议能够获得相应的股权分配就是可以了,那么至于是否不会躲避资金监管,啊啊啊,可以向证监会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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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7:57:48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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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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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韩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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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第一,双方构成合伙法律关系。第二,合伙协议的履行按照约定进行。(具有处分权,真实意思表示)第三,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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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05:03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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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对方拿出的是乙方公司的持股10%的,并非给丁方的是甲公司所持10%的股本,因此,丁方显然不能分到上市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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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07:25
  • ¥0.92
    •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来看,乙方只是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协议约定的是乙方10%的股权,甲方如果上市,丁方也无权分割上市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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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22:23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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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10″
      自动转换:这个地方上市后啊,这个按照你说法来讲,这个是分不到股份的啊,我要去玩,我们也没有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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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24:19
  • 张广雷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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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17″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发的这个我感觉有点像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融资或者非法集资,鼎方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古今建议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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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29:42
  • 张瑞宾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2
    • 首先,关于丁方是否能分到上市股金的问题,这个嘛,要看具体的协议内容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了。既然协议中明确写出了拿出乙方10%的股权作为“激励资金池”分配给丁方,那么理论上说,丁方是有可能分到上市股金的。但是呢,这还要看上市公司的具体运作和甲方的意愿。毕竟,上市公司有着更为复杂的股权结构和运作机制,不是简单的议就能完全决定的。 其次,关于乙方签订这个三方协议的目的,你怀疑可能是为了蒙骗丁方、逃避打击资金盘项目,这个嘛,也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我们不能仅凭怀疑就下结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背景,以及各方的真实意图和动机。如果乙方真的存在违法行为,那么相关部门一定会进行打击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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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31:40
  • 李青枫

    律师

    投诉
    ¥0.92
    • 您好,如果协议约定与您的表述一致,则甲方为乙方的全资母公司,“拿出乙方10%股权”应当理解为甲方对乙方的持股,依据协议您无法分到甲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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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31:53
  • 崔常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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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首先公司即使上市,所谓给丁方的股权是在资金池里面的,资金池内的资金是三年以内不允许买卖的,另外既然融资了几个亿,钱去哪里了?为什么注册资本只有五千万元?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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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35:22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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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您好,资金盘通常被视为一种诈骗手段,其操作方式与庞氏骗局相似,主要特点是承诺高回报率吸引投资者,而实际上这些高回报并非来自正当的投资项目盈利,而是依赖于新加入投资者的资金来支付给早期投资者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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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42:48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2
    • 如果仅仅是这10%的赠与股权,不是丁方自行投入的股资,不算是资金盘陷阱。但是以此作为引诱,后续又增加新的增股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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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8:53:41
  • ¥0.92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一,相关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作为甲方子公司的乙方跟甲方是俩个独立的法人,即便甲方上市,跟乙方也没关系。二,因为没有关系,所以丁方不可能拿到所谓的上市股金?三,如果甲方乙方丁方签订所谓的激励资金协议,那么在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情况下,这个是有可能合法的,反之,违反了国家强制的法律法规,必然就是违法的,后果应该知道,所以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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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9:14:57
  • ¥0.92
    • 这个是有歧义的,甲方拿出百分之十股权作为激励,没有说清楚是那个公司的股权,有可能这个百分之十是乙方自己的股权,那就和上市主体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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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9:18:41
  • ¥0.92
  • ¥0.92
    • 如,果是甲方上市,丁拿不到甲方股权的10%而只能拿到乙方股权的10%至于是否蒙骗,也就是法律所说的欺诈,从你所述的事实来看,无法进行判断,没有说清楚,累计约三亿多的如何分配?丁的投资和收益不对等,即使以的注册资金,加上,这三个亿,而只给丁10%难道每年的收益能超过三个亿?不知道这个公司如何挣钱的,如果你是,丁的话,这种协议最好别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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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9:24:42
  • 张扬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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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21″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签署的这种协议的实际目的就是要47M,这种项目基本上是不可能上市的,这个没有退还相应的款项,这个要及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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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9:33:27
  • 谢福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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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23″
      自动转换:你好像像你所说这种情况,这样操作风险是很大的,如果需要拿出10%的就直接由那个冰封作为那10%的股东那个股东名册就好了,不要像这样的协议签订,实际上没有什么作用的,到时候没有什么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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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19:51:29
  • ¥0.92
    •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法理和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因为乙方独立于甲方,甲方上市后股权溢价与丁方自乙方所获股权无直接关联,所以丁方无权仅依前述协议获得甲方股金。 ② 因前述情形涉及香港地方性法规,建议当事人就此进一步咨询香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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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0:03:06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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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从产权的关系上来讲,丁方与甲方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甲方如果真正能够上市的话,一方也不能够获得甲方的股份。如果已经认为乙方是蒙骗,建议就不要签订这样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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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0:11:44
  • ¥0.92
    • 加盟和股东投资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也没听说过什么国家打击资金盘项目。上市需要严格的审查。上市股金不是分的概念,而是你们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在股票市场套现。你们投资了几个亿,建议线下找家律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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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0:19:15
  • 陈舒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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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股权的具体多少,是否为全资子公司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而不是单方面的内部协议。作为股东具有认缴出资范围内的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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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0:27:27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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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其实呢,你这个问题呢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它涉及到社会问题,这个呢,嗯其实呢,咱们这个法律专业对这么细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这个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建议她去有关这个外商的这个周末部门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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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0:45:25
  • ¥0.92
  • 毕姚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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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按照你的描述,这个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这个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去分析,这个确实有风险要注意这块。按照你的描述,确实有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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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4-03-29 21:58:30
  • ¥0.92
    • 全资子公司与主体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接受的款项属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归属于投资人。加盟商无权确定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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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2:21:2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92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甲方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了,因此无论甲方能否在香港上市,这都与丁方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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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9 22:26:26
  • 刘玉艳

    律师

    投诉
    ¥0.92
    • 1.根据协议丁方可以分到上市股权,但不应是股金。 2加盟后取得股权是正常的,与蒙骗没什么关系。 3.丁方应按所持股权份额取得分红。
      展开
      收起
      2024-03-29 22:30:19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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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
  • 李小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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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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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我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经常办理各类经济案件,从那个时候开始到传销到各种形形色色的加盟店,坑是非常多的。必须想办法进行破解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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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30 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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