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治安处罚  » 请问律师
img
¥25
治安处罚 | 2022-03-15 15:02:18

关于pc的问题

我是男生,2021年6月在上学认识了一个男子,还是学生,一时犯糊涂,为了追求刺激,和他发生了关系,对方事后给了我钱,还偷看我的手机加了我同学微信,问她卖不卖,那个女生没有同意,我跟我另一个同学说,不要去约炮,然后我在天津读大学,户口是山东的。然后后来我把当时收款的微信注销删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六个月之内没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请问我只有这一次行为,应该怎么算呢?我会有事吗?
展开
收起
如果对方威胁我的话,我报警那还会再处理我my的问题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5:03
还有我在外地县城发生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3:12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28位律师解答

  • 李士心

    律师

    投诉
    • 答谢
      问题不大,不用太过担心。卖淫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也要跟根据一定的时效,实践中警察查不到,一般不会花那个功夫再去找你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4:0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25
    • 49″
      自动转换: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不必担心,首先呢,你们这种行为,他不属于个卖淫嫖娼行为,虽然事后他给你了钱款,但是这种行为他并不认定是嫖资,也就说并不是因为发生行为,他给你钱对吧?就即使警察问的话,我们也不承认,就是和我们属于朋友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呢?事后给你的属于一种赠与,她不属于嫖资,所以说这种情况哈哈,属于一个嫖娼行为,首先这是第一点第二点的,就像您所已经过了六个月的最新期,那张国立处罚法明确规定,过了这个六个月追诉期,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再被处罚,那警方发现之后就没有意义意义啊,再去浪费这时间经历就没有意义了了,就不会追究你的这个违法行为,所以不用担心,从这里两点考虑啊,就是说肯定是可以免除处罚的。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4:39
    • 楼主:
      主要是我快毕业了,不想节外生枝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6:36
    • 匿名 服务方:
      不用担心,不会被发现,因为PC或MY行为,一般需抓现行,您这边并不是职业的只是偶尔性,任何人也不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去自首承认,且已过了六个月的追诉期,不会被处罚。更不会影响到你毕业。可以完全放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8:52
    • 楼主:
      这种事会异地办案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4:13
    • 匿名 服务方:
      70″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6:30:39
    • 答谢
      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和疑难法律问题处理经验来看,从理论上来讲,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的,仅仅光念书本超过6个月不是那么简单的,实际当中认定有时候会有多种的技术。所以必须制定好的策略。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7:18
    • 答谢
      你如果不是卖淫嫖娼行为也会处罚的 ,偶然的一次不属于这种情况,如果经常性的发现了肯定是会处罚的,建议不要再次发生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8:16
    • 楼主:
      我是只有这一次行为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8:4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如果仅仅只是同学之间,被发现的机率应该不大。更何况该男同学加了你手机里边女同学的微信,他们间的聊天记录与你们双方转账记录没有法上必然的关系,且转账也并未明确用途。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9:08
    • 匿名 服务方:
      对方威胁你,并且当时是事后才转账给你,你可以考虑以强制猥亵报警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3:31
    • 匿名 服务方:
      即便警方现在发现倒查违法行为也过了追溯期,有什么可担心的?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22:36
    • 楼主:
      害怕对方说我介绍my,诬陷我怎么办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36:53
    • 匿名 服务方:
      1,双方没有达成合意。2.您这边也对同学有劝导。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38:42
    • 楼主:
      当时有两个同学,那一个我没有说,她没同意,另一个我是劝导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1:05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郭军营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发生嫖娼行为6个月后才被发现,已经过了追诉期,不会再受到处罚,是不会被拘留的。 另外,你可以不认可嫖娼行为,仅仅依靠收款码并不能形成证据链条。 对方威胁你,及时报案,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09:56
    • 楼主:
      我可以说这个是对方给我的补偿对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1:31
    • 郭军营 服务方:
      别说补偿了,如果到了那一步,对方拿出交易记录,你就不认可,说是他欠钱还钱就行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3:52
    • 楼主:
      但是我也没有他欠钱的证据呀,我怎么自圆其说呢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21:59
    • 郭军营 服务方:
      又不是多少钱的事,不一定打欠条才是借钱。学生借的饭钱,当时给他的现金,后来微信还给我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25:29
    • 楼主:
      我和他是在聊天软件认识的,对方不是学生,是社会人士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38:07
  • 赵永利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不告不究,没有人举报,单次行为很难被发现。洁身自好吧,不是说你把微信注销了就没有问题了,依然可以查到交易记录。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3:25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首先说一下这个追诉时效的问题,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就说治安违法行为在6个月之内没被发现的这个不予处罚,另外呢,再说一下对方威胁你的问题,我对你是完全可以报警的,就是说不必要担心就说你这个所谓的卖淫的行为,利用对方的威胁到你的人身,还是应当是向公安机关去报案来保护自己的安全,第三呢就说一下你这个卖淫的行为呢,就是说目前给你的法律啊,这个卖淫的主体只能是女性对男性啊,现在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这种规定,但是它毕竟是一种扰乱治安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可以处罚的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4:29
  • 马范君

    律师

    投诉
    • 答谢
      17″
      自动转换: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只有一次的话,嗯嗯,可以不作为嗯,这个胸围经常重发的啊,她以后要小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6:53
  • 江润凯

    律师

    投诉
    • 答谢
      10″
      自动转换:一般过了六个月之后呢,就没有处理,没发现就不会了,再处理了嗯。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7:44
    • 答谢
      你是学生,约了别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对方给你支付了钱。你这个一般是没影响的,去年六月份至今也超过了行政处罚规定期限,对方威胁你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8:38
    • 答谢
      我是深圳李琳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情况及以往案例,6个月以后没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后续有人找您麻烦,您直接联系我即可!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18:48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16″
      自动转换:哦,你好,我看了下你的这个描述啊,呃,这种情况如果再屙实施完成六个之内,关键就是没有发现的话就就过了追诉时效了,一般是不会处理的啊!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23:23
    • 答谢
      如果威胁的,建议报警。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予处理。您好,我是平台认证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巴波律师,11年执业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29:06
    • 答谢
      22″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所说,这个情况是一次性的,并且是一个没有组织性,没有规模性的一个卖淫活动的话,那么通常警方不会抓,抓到这个事情的另外就是过了治安管理处罚的一个学校,六月之后一般就不再追溯了,所以不用太担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0:31
    • 匿名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目前的卖淫主要针对的是一个男女之间的这种卖淫行为,所以你的这个很难定性啊,如果对方威胁一年的,你也可以把药对方一口口说对方嫖娼啊,其实是一样的,但是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1:09
    • 楼主:
      想问一下,这种事会异地处罚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2:48
    • 匿名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不会的,一般不会耗费太大的精力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这种事情上所以不用担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3:12
    • 楼主:
      那如果对方说这同学微信是我自愿介绍的呢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5:29
    • 匿名 服务方:
      38″
      自动转换:没太明白你说的这个意思什么同学自愿介绍的就是你有给她介绍其他的呃,这种卖淫活动吗?还是什么呀?就是如果你存在介绍信的话,那这个还是还是一定危险啊,当然本身也不是说她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就是什么?而是要看证据,所以如果本身已经没有证据了,那么就不用担心,但如果有正确的正确的,你这边还是存在其他的组织卖淫那这个罪名可就严重了啊,所以尽量就是避免这些行为。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9:04
    • 楼主:
      没有,他当时看了我的微信,加了我的两个同学,然后一个没有答应他,一个我劝导了他不要去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5:31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你这个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你是初犯也没有被现场抓获,一般不会被追究,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超过六个月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不会被追究,建议你不要再干这样的事情。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1:26
    • 匿名 服务方:
      如果对方再骚扰你,你可以报警处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2:54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只是偶然的一次,算不上卖淫嫖娼,何况事件经济过去将近一年也没有人找你,超过六个月就过了法律规定追究的期限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4:02
    • 答谢
      29″
      自动转换:嗯,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啊,首先说的是你认识一个男的,为了图自己了,就是你本身也是男的,对吧?两个男的直接发生了这种关系,这个啊,即使是有偿的,也是不构成这个嫖娼的嫖娼,它必须是一男一女,这个才是有嫖娼的啊,所以你肯定是啊啊,不会受到这个没有为反正这个法律规定的。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5:13
    • 匿名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如果对方啊,这个方面威胁你的话,报警的话啊,这个因为你不构成这个嫖娼行为啊,虽然说对方给你钱了,对吧,发生了关系啊,连个两个男性之间换算关系这个构造标准的啊,所以不会处理你的啊,你可以放心的报警。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5:52
    • 楼主:
      那如果对方说我同学的微信是我自愿给的怎么办呢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6:45
    • 匿名 服务方:
      28″
      自动转换:嗯,你好,你同学的微信也就是这个女生,你给别人你同学的这个女同学的微信,这个也够不成嫖娼的呀,对吧,嫖娼嫖娼是这个你这个举动是和他资源发生关系,同时有这种交易的行为,这个你是没有关系的,你仅仅是把把这个你同学的微信给了对方而已啊,对这个不过程嫖娼。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7:48
    • 楼主:
      然后我还劝导了一个同学不要去,这个可以作为我的证据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8:56
    • 匿名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可以的可以的嗯嗯,这个你劝导另一个同学不要去,这个是可以重用的证据的,那证明并不是没有参与这个嫖娼的行为,而且他只是一个行政处罚够不上犯罪啊,他嫖娼,他是够不上犯罪的。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9:36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 答谢
      去年6月的事,当时没发现,后期也很难调查到你。至于他威胁你,你可以不理他,他自己也有问题,不会主动报警。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5:39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不会的,首先你不承认你这边属于my行为,即使对方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没有现行,口供是一比一,也无法认定您这边存在违法行为,况且已经过了六个月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处罚,不处罚不会对您产生任何影响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6:30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如果被警察发现,男生也承认有嫖娼行为,警察能够查到事实的嫖娼卖淫行为,光是删记录是没用的。那么嫖娼卖淫行为从承认之日起追溯6个月。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8:50
    • 楼主:
      我已经过了6个月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49:51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 答谢
      10″
      自动转换:唉,你好朋友那么2016年的事情啊,早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你这种情况没什么问题啊,大可放心哈。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0:14
    • 楼主:
      不是的,我是去年的6月份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0:49
    • 匿名 服务方:
      4″
      自动转换:那也超过半年了,也行啊!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1:30
    • 答谢
      16″
      自动转换:嗯,你这种情况可以定性为为卖淫嫖娼行为啊,那么呢?在六个月以后,我们有没有发现的啊?这就不仅仅出来了啊!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2:19
    • 答谢
      你好,我们曾经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非常巧合,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处理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利。可以起诉,主张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2-03-15 15:52:25
    • 答谢
      你好,请问你们发生行为的时候,当时你多大年龄?是否自愿?是否经常且多次与陌生人发生这种行为?与这个人一共发生几次?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0:48:16
    • 匿名 服务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0:56:40
    • 楼主:
      当时22岁,是自愿的,没有经常发生,只有一次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00:09
    • 匿名 服务方:
      首先,你的行为是否属于卖淫,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就很模糊,所以,最坏的可能性,我们算它是卖淫,那该行为不违反刑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但是根据第22条的规定,超过六个月不再处罚。所以你依法不会受到治安处罚。小县城执法环境可能有待提高,但是只要你懂法,他们也不敢把你怎么样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01:30
    • 匿名 服务方:
      谁都有曾经年少的时候,放下心理负担,继续前行,那一次的冲动行为不算什么,不要担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03:46
    • 楼主:
      12月他加我微信我在网上找了个外围女微信号打发了他,那我这算介绍埋因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07:39
    • 楼主:
      然后他说没兴趣,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加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08:47
    • 匿名 服务方:
      不构成介绍卖淫罪。因为该罪是指故意为卖淫人员寻找嫖客,你主观因素不符合,所以不构成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18:36
    • 匿名 服务方:
      也就是说 你只有在故意帮助卖淫人员的主观心态下,才会构成介绍卖淫罪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19:46
    • 匿名 服务方:
      而你主观上是帮助嫖客 ,不是帮助卖淫人员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20:16
    • 楼主:
      明白了谢谢您的帮助,以后不敢了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32:06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实有明确规定,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发现,可以不予处罚。现在看来你已经超过6个月了,不用过于担心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57:37
    • 楼主:
      12月他加我微信我在网上找了个外围女微信号打发了他,那我这算介绍埋因吗
      展开
      收起
      2022-03-15 21:58:50
    • 答谢
      您好!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故此,先看此事之后,后续是否还有相关行为发生,如无,基本无再被追究的可能。除此之外,既然还是学生,应当以学习为本,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或刺激,要有辨别力、自控力,切勿一失足成千古恨,三思后行。
      展开
      收起
      2022-03-17 08:53:03
查看其他18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就业协议书是什么?就...

    2021-02-25 16:03:57

  • 2021广州慢病医保...

    2021-10-08 18:13:46

  • 春节加班:你能领到多...

    2020-09-18 20:27:02

  • 2020年失业金如何...

    2020-06-23 18:08:56

  •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

    2020-11-26 18:30:18

律师推荐

  • 王东洋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闫美青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谢发慧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婚姻家庭、财务税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好评:
  • 陈军辉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

    好评:
  • 程旺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房屋土地、医疗纠纷、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