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当事人,您好。首先,对您现在的心情表示理解;对您的孝心表示敬佩!同时,祝福您早日恢复健康。
② 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建议您寻找第三人(可以为自然人,亦可为民政部门或者其认定的机构)作为您母亲的监护人,此第三人需认可您关于您母亲并非精神病人的观点,且应承诺保障您母亲余生在自由、轻松的环境中度过。如能找到此第三人,在适当的时候,您可到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办理监护权变更,即将您母亲的监护人变更为前述合适的第三人。
③ 此外,您母亲还可以与前述合格第三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即约定将您母亲的遗产由该第三人继承,该第三人需依约定条件赡养您母亲。签订此“遗赠扶养协议”后,你方与第三人可到公证机构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更好地保障您母亲的合法权益,打消您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