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您好。现仅根据您介绍的基本情况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① 领证前的定期存折如果明确约定为嫁妆,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一旦离婚,相关存款需平分,除非男女双方对此有特别约定。结婚5年存折里的利息钱亦应平分。
② 女方就医的费用可以由男女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担。
③ 如果有证据证明领证前女方交付男方的款项为借予男方的,则女方有权主张男方还款。否则,此笔款项视为女方对男方的赠与,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女方无权主张取回。
④ 结婚时女方收到的份子钱、30岁的亲戚给的红包钱、过年的红包以及男方的工资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主张对此平均分割。如果男方已将此笔款项全部处分,则应以其个人财产向女方做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