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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牺牲解放军 诋毁英烈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时间:2021-02-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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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牺牲解放军】 2月19日消息,账号@辣笔小球 发布诋毁英烈的时政有害内容,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该账号作出进一步处置。此前微博账号@辣笔小球 发布一系列诋毁英烈内容,被@共青团中央 @钧正平 点名批评, “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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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线挑衅和蓄谋攻击,我戍边官兵殊死搏斗,“宁肯高原埋忠骨,绝不丢失一寸土”,用鲜血和牺牲践行诺言,坚决捍卫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5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于今日公布,感动了无数人。然而,网上竟出现了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事迹的言论。英雄的身影历历在目,英雄的荣誉岂能诋毁,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付出应有的代价。此刻,请记住英雄的名字: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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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A:就这种大V带节奏的在微博到处都是,要么就阴阳怪气国家烈士,要么就挑起男女关系矛盾,要么就造谣,反正什么话题有热度能吸引人眼球的就蹭什么,关键还要是有这么一群人偏要上钩


B:脑子有病吧 有本事让他上 别人付出生命保护国家保护我们 就是这样被尊重? 这样的人没有心吧!!!


C:这种垃圾不应该被禁言一年的,建议永久封号,最好连身份证一起封,让他永久不能用微博


D:国贼人人得而诛之🔪不仅要彻底的封号,而且得揪出网线背后隐藏的真人 至于怎么处理解决是拘留还是进行严肃的思想教育,那就不是我该说和管的事了,懂的人都懂 新浪的大数据不是很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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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才一年!平时来去之间可是随随便便因为粉圈撕逼就封号的,还不如这次影响恶劣吗??是不是舍不得封新浪亲爹?


法律延伸阅读:诋毁英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英雄是中华民族的杰出代表,英雄事迹和英雄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加勒万河谷见证了铁一般的事实,巍巍雪山见证了官兵们的赤胆忠诚,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英雄们的铮铮铁骨永远镌刻在喀喇昆仑高原。我们要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而决不是与之相反。那么,诋毁英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发表侮辱性言论,诋毁英雄、烈士名誉,伤害英雄、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情感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方面,英雄烈士名誉受法律保护。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侵犯英雄烈士名誉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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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6条也指出,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一方面,英雄烈士名誉被侵犯可以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严惩。


以上是“诋毁牺牲解放军 诋毁英烈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民事诉讼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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