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欠债不还!“酷刑”伺候!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
如何证明借款的存在? 简单描述:如何证明借款的存在?一、借据,借据一般有借款人书写
因欠债而坐牢的,大多都是触犯我国《刑法》中“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人,该罪行其实是债务人违反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在做无罪没有可能的情况作为辩护律师要从罪轻去辩护,围绕被告人量刑从轻和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
张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要求归还李某、杨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1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张某表示在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