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是指行为人为回避以“存款”的形式吸收公众资金引起麻烦,担心受到追究,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办所谓的“基金”或者“基金会”,如“职工互助基金会”、“个体劳动者基金会”、“老龄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再以此名义“合法”地吸收公众资金以开展所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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