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刑事辩护 > 男子刨出前女友父亲骨灰盒以“扬灰”逼复合,被判刑

男子刨出前女友父亲骨灰盒以“扬灰”逼复合,被判刑

时间:2020-06-09 19:59:2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案情介绍
烟台福山的赵某,2016年6月和于某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相处一段后相互感觉还不错,便成为恋人关系。相恋后,两人先是共同到北京,合伙做了一段时间水果生意。
但相处一段时间后,于某觉得赵某性格不好,便提出分手要求。分手后,赵某独自回到烟台仍放不下这段感情,便不停地通过短信、微信、电话联系于某。可事与愿违,赵某“追”的越紧,于某便“躲”的越远。眼见希望破灭,赵某不甘心之下,便想到了于某曾说过父亲墓地的事,于是想出了个昏招。
2017年10月18日,赵某从福山来到牟平区于某父母的坟地中,将于某父亲骨灰盒从坟墓中刨出,而后藏在一个维修厂里。随后,赵某拨打了于某的电话。接到电话的于某,听着电话那头的话,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赵某说:“我告诉你,你爹的骨灰盒就在我手上,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把它给扬了!”说完便挂断了电话。这突如其来的电话令于某顿时慌了神。她马上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家人立刻前往她父亲墓地查看,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墓地被刨开,墓中空空如也。赵某的疯狂举动让于某及家人愤怒不已。协商无果后,于某报案。案发后,警方迅速将被告人赵某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
牟平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秘密窃取他人骨灰的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赵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火葬的普及,骨灰成为了死者本身的遗留物,承载着人们的特殊情感,是人们祭奠亡者、寄托哀思之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赵某本可以选择更为正当的方式去与于某交流,却因一时冲动,采用了一种既违反法律、又悖离道德的极端方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十分不值。(来源:牟平法院、山东高法,供普法参考。) 2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再审申诉
类型:司法程序 | 2024.10.12 14:06
侵占罪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10.05 13:47
以结婚为目的骗钱算诈骗吗?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10.05 06:19
担心构成非法行医犯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9.28 14:39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金海云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借款担保、公司经营、国际贸易、企业合规

    好评:
  • 李玉寒 律师

    专长: 医疗纠纷、交通肇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王瑞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交通肇事、借款担保、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