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海口市原书记被双开 双规和双开有何区别?被双开后一定会坐牢吗?
【海口市原书记被双开】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过调查,张琦不仅贪污受贿、对党不忠,还伙同家人敛财,大搞权钱交易。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琦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这种人早就应该被双开了,尽早处理这种贪官大快人心。那么,上文谈到双开。对这个词,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被双开后一定会坐牢吗?双规和双开有何区别?
被双开后一定会坐牢吗?
如果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被双开后会坐牢。
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有下列情况时,检查院就不会起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证据不足不起诉的。
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仍要坐牢
按照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判刑坐牢的依然要坐牢,只是对于已年满75周岁的老人来说,符合条件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罢了。
在实践中,由于老人存在年老体虚等各种问题,法院在判刑量刑时,往往会对老年人适用缓刑,实则其只要不再故意犯罪的,就不用坐牢了。
当然了,要是老人犯了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的,法院就不一定判处老人缓刑了。法院是否判处缓刑,完全是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情况来定的,并非对某些犯罪、某些犯罪分子必须判处缓刑的。
双规和双开有何区别?
党内政治生活中,双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双规:特指对犯了错误的干部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必须交代问题的一种政策。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
1、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
2、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就是按纪检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属于办案的措施。
双开-就是问题查清了,依照法纪开除公职和党籍。属于处理结果。
律师提醒:对于既是党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来说,如果自己有违纪行为的,是可能被双开的。坐牢意味着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如果证据充分,当事人又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可能是会被坐牢的。
以上是“海口市原书记被双开 双规和双开有何区别?被双开后一定会坐牢吗”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为了分担房租、降低生活成本,合租成为大城市里常见的居住方式。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日常矛盾摩擦不可避免,租
非法运输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br>近日,审理了一起二手房买卖中,因产权确认不细致引发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将“卖方”及中介分别告上法庭,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最为珍贵生命权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
【案情】
李某与同事张某、刘某一起饮酒,喝了五六两白酒后李某就自行伏在饭桌上了。午夜过后,同饮者发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