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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阅卷笔录制作方法有哪些?民事诉讼阅卷技巧有什么?作为一个民事辩护律师,每天的工作内容,最过频繁的,莫过于阅卷。阅卷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几乎所有的辩护工作都以阅卷为基础。认真、仔细、全面地研究案卷材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发现问题,提炼案件的辩护观点,为法庭上的辩护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制作方法有哪些?
阅卷笔录根据证据类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制作方法。常见的阅卷笔录制作方法有横向列表式、纵向列表式、思维导图式等等。以被告人供述为例,被告人供述属于言词证据,是以被告人对事实及行为的描述作为证明内容的证据类型。同样的问题办案人员通常会在不同的被告人之间反复提出。鉴于此情形,我们可以采用横向列表式;对于办案人员针对某一事实或行为向同一被告人反复讯问的情况,以采取纵向列表式进行纵向比较,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稳定性;针对其他较复杂层级较多的案件可以采取思维导图式。
一份完整的民事阅卷笔录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诉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来源(3)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举证(4)被告的答辩和举证(5)开庭审理情况(6)裁判情况(7)申诉理由(8)阅卷意见
二、民事诉讼案件的阅卷技巧有什么?
在取得案卷材料后,首先整理卷宗目录,对全案证据进行分类,带着问题去案卷中寻找答案。
(一)总揽全局,要看案件的纲领性文件,比如说公诉案件的一审阶段,我们就要先阅读起诉书,要反复阅读。
(二)搭建框架,这样事物的条理性也就更清楚。
(三)填充细节,审查出和案件关联性较强、比较重要的、对案件定罪量刑有牵连性的问题
(四)找出矛盾
(五)提出意见,根据案卷证据之间的矛盾,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审查起诉当事人可以阅卷吗?
当事人本人不行,只能委托律师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复制、查阅案卷材料。法律只规定了辩护律师、其他辩护人阅卷权利,没有规定当事人的阅卷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以上为“民事诉讼阅卷笔录制作方法有哪些”以及“民事诉讼阅卷技巧有什么”的相关内容,总得来说阅卷是每一位诉讼辩护律师应该需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通过日积月累把这项阅卷基础工作做好,律师在后期与当事人沟通时才可游刃有余,面对法官的提问时对答如流,在庭审中对方作出不实陈述时做到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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