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集中体现,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裁决书的补正,又叫修正,指的是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中,如果存在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可以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补正。
所谓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两个方面。
所谓仲裁裁决的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没有必要进行时,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的一种结束执行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即仲裁规则,如果当事人未对仲裁所适用的仲裁规则作出特殊的约定,则仲裁机构可以根据仲裁法以及仲裁机构自己的仲裁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当仲裁裁决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其具有明显的法律特点及条件。
缺席裁决是相对于对席裁决而言的,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参与仲裁审理时,仲裁庭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后,即作出仲裁裁决...
合意裁决是指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效力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没有达成新的书面仲裁协议的,或者根本不想再采用仲裁方式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