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文凭后面靠自己
对提升法学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没有太大什么意义。
但是法硕统考比较简单是一条圆你名校梦的好路子,不少人由此进五院四系。
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奇怪的现象:
培训机构都在鼓吹法硕好。
匿名的好几个都说法硕就业一般,甚至偏差。
潜伏于***微博发现,很多考上的都在做私人培训,从这点看,法硕就业应该不咋地。
另外很多考法硕的家里情况都很好,感觉他们不工作也很有钱。
律师应该没那么好做,不然也不会那么多司考法硕培训老师来赚钱了。ps:感觉法律最挣钱的就是搞培训了吧。
现在真是上了贼船,一方面分数线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现在时间也不好重新考本专业了。
法律硕士是老牌的专业硕士学位之一,最近两年考生越来越多,充分说明法律硕士的前景。法律硕士第一批的8所招生院校几乎都是国内的知名学府。当然,现在有200多所法律硕士院校,其中确实有一些院校的法学实力很一般。考法硕,肯定是努力去考个好学校,好学校的法律硕士非法学出入都不错,公检法,国家机构,知名律所都有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学。关键还是在个人努力,首选考个好学校,其次在研究生期间认真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就业绝对不会功夫你的努力。
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刺激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见过那个高利贷是合法的,高利贷肯定是不合法的,我国目前只保护不超过银行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关系。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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