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正义太大了吧!但是如果是紧急情况下,正当防卫,就另当别论了。
你这就仿佛fate中的卫宫切嗣 卫宫士郎2个人
第一反应是杀人不是权利,杀人只是一种选择。正义没有赋予人有剥夺生命的权利。为了正义而杀人,这种观念有时候会被滥用。何况真正恶贯满盈的人我不觉得失去生命对他们来说算惩罚。
可以,但你要非要继续扯什么高大上的话,这个问题本事就没有了意义
除了被法律赋予的行刑者以外的任何人,无论在什么情况,都不该具备杀人的权利。因为这是一个法治社会,规则不应该被破坏,情可以容,但不可越法。
人的权利,毫无疑问不是法律赋予,应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因为有法律,才有人权,而是因为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衍生出被普遍接受的规则,其中就有法律。个人牺牲的一部分权利,而成就法律,只为法律能保护更广泛的人权。
首先先明确权利和权利能力的区别,权利能力肯定是法律赋予的,但是权利呢?
我认为权利天生就已具备,无论法律保不保障,也无论是基本人权还是其他权利。举个例子,当法国议会制共和政体诞生时,哪怕最底层的人也应然性的享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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