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福利这块儿吧,一般来讲福利都是公司性质的;只是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说实话大多数公司在福利这块并不是很上心都是随大溜;端午发粽子、中秋给月饼。不管你是不是喜欢反正就是个意思。其实挺没意思的,本来福利是拉近公司和员工之间的情感关系的一个机会,但是由于千篇一律就成了公司应该给的但是员工有总是不满意。我觉得公司应该换个思路;比如我们公司就是按工作表现每个不同,而且福利按员工喜好来定。工作表现不是认为认定是通过工具的,这个工具叫FocusDo,它可以记录每个人日常的工作情况;大家都是通过工作累计获得相应福利的。
上面回答比较全面了,说一个偏冷门的吧,三班倒的企业,对于中班、夜班的员工,应按照当地标准支付夜班津贴。
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均未明确规定夜班津贴,但实践中,一些省市制定了相关的津贴标准,但是,金额非常感人,有兴趣的可以百度当地的标准看看。以上海为例,上海的标准是95年制定的,选取一条规定摘录如下:
“ 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 ”
1、社会保险,必须足额缴纳,基数应为实际工资
2、年假,也就是带薪假期,可以一起休完也可以分开休
3、超时工作补偿,也就是我们说的加班,可以调休或者折成加班费的形式
4、女员工的产检假、产假、哺乳假
5、男员工的陪产假
公积金、路程假、探亲假等都是条例要求,不是法律规定,很多公司是不执行的。
另外,有一些好的企业会有商业补充医疗、年金等保险的补充部分,当然这些也不是必须的。
1、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2、带薪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有5天,满10年不满20年有10天,满20年有15天;
3、加班,可以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该支付加班费;对每月的加班时长也有限制,不能超过一定的小时数;
以上都是比较核心也比价常见的福利,还有很多其他福利都写在劳动类的法律法规中,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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