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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属于医疗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医生要为病人所下的诊断负责任,医生不会冒风险去改诊断,一般该是什么样的诊断就会下什么样的诊断
这个不可能乱写,所有的医疗文书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每一个字都要认证负责。
至于题主问的可不可以写成腹痛待查,
既然你是住院治疗,那入院检查和对症检查肯定是要做的,检查做了就有明确诊断,有了明确诊断那么诊断证明就不可能写的那么模糊了。
再者,异位妊娠是非常正常的情况,这就是一次普通的但不幸的怀孕,有什么好要隐瞒的呢?
按事实写,异位妊娠
医院医生会写异位妊娠。
这个,估计不会不写的。
不过宫外孕有什么好丢人的呢?
去医院开
医院都是如实写诊断证明的,比如:右侧输卵管妊娠。
你最多要求医生写专业名称或者是拉丁语(及缩写),但必须实事求是。
那不可能,医院都是实事求是地写的,是什么就是什么,毕竟医疗文书是带有法律效益的,法律面前只能尊重事实。你这种治疗与手术也不同于普通内科疾病,你这是让医生给你造假吗?
不过我想了想,写成腹痛待查倒是可以,但是出院证明和诊断证明可是必须写的很清楚的。
正规医院是不会开虚假证明的,无论你有什么理由,都不可能,我们医生也是要自保的,我们只做治病救人的事情,其余的我们只会实事求是,这也是我们不能违反的规章制度,住院证明必须真实符合实际,不是你想怎么样写都可以的,你以为是你逃体育课瞎编的假条吗?
再者,异位妊娠有什么丢人的吗,一次不幸的妊娠罢了,在我眼里这样的患者我都是同情的,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不能保守治疗,两次下来两侧输卵管就都没了。您与其关心这个会不会被别人知道,还不如关心一下自己的身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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