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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特警法律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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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179
2019-11-29 08:12:39
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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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7177 2019-12-01 09: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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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张三。补充一点供批判:警察首先实施伤害行为,是对司机量刑的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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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2235 2019-12-01 0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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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霞说得很专业,我再补充一点,如果司机也达到轻伤水平,这个特警也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达到轻伤以上,以寻衅滋事罪起诉也没有问题。另外,那个特警说司机“袭警”是不对的,他没有执行公务,不是职务行为,两人之间的打斗与其警察身份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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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9980 2019-12-01 09: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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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实验很具风险,就好像国外许多出格的社会学实验,虽受人诟病,但效果很好价值很高的那些,却未必不能做、不应做。
    问题只是,实验设计者需要对实验有敬畏之心。风险的控制不是儿戏、不能靠侥幸,你做了这个实验并且对被实验者隐瞒了实验内容,就有义务对每一个被实验者负责。他们所可能遭受的精神物质身体等方面的影响都必须在实验的控制范围内,实验方需要思考每一个可能出现的危险并设计出相应的应急方案。
    这才是对实验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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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2****4567 2019-12-01 0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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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觉得这种实验需要通过所谓伦理审查才能实施的吧,不知道好奇实验室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呢,要是没有就只能说这个实验「非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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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5519 2019-12-01 0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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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实验室。

    无论文章题目,文字描述还是拍摄风格,都透着一股浓浓的东京热味道。

    建议你们快去东京找合作吧,多出几个无码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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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1976 2019-12-01 0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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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的,主观上没有故意,抢劫绑架犯罪肯定是不成立的。
    至于治安行政处罚,那就看人了。现在基层公安普遍的做法正如上面所说的,是唯结果论,只要不出大事,都没有问题,也不会没事找事,但只要出了事,一切问题都来了。
    看到这期好奇实验室突然想到上个月我们派出所有个师兄也做了类似的实验,不过是跟报社记者一起,还在网上小火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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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9293 2019-12-01 08: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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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点是善意的。

    结果还算令人欣慰吧。

    过程肯定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无奈。

    希望「好奇实验室」再接再励——

    当然包括更充分的准备功课、
    对「好奇实验室」这块招牌更好的自我保护

    无论如何——

    在对社会正面价值与负面影响尺度的探路过程中,「做」比「说」顶用一百倍。

    并且我认为,对此类问题的公开讨论,也包含在前者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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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1344 2019-12-01 0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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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答案基于报警后的脑洞大开:

    无论有没有罪,带回局里审问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这项实验,这个司机是否真的没有犯罪动机。换句话说,好奇实验室是打着实验的幌子,实际上却做着拐卖人口的生意。

    关了半天终于洗脱罪名后,好奇实验室还有几个麻烦。被迫做实验的几名女性,因为协助调查而浪费了一整晚宝贵青春,这里可能就会闹出很多问题。因此她们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另外吐槽一下,记者假装摔倒半天无人敢扶的新闻报道这年头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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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1762 2019-11-30 2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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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试验 仔细想想就不寒而栗,所谓的细思恐极就是指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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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5350 2019-11-30 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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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黑车啊。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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