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 法律话题» 违约金超过应交付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合理吗
话题

违约金超过应交付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合理吗?

展开全部
我是做家具加工的,年前接了一批30万的订单,由于疫情的影响没能技术交货,对方要求我除了退回30万的货款之外,还需要支付15万的违约金,想问问我可以拒绝支付吗?
收起
伤心旅客 *
2020-02-24 10:25:31
合同制度
0/2000
提交回复
回复 (2)
  • 瀧哋創慥鍺 2020-02-24 12:28:08
    展开全部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收起
  • 信者得爱。 2020-02-24 12:23:01
    展开全部
    您好,违约金的数额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确切的标准。民商事实践中,一般约定为合同标的的20%,诉讼的时候如果认为与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调整的。
    收起
免责说明

好律师网声明:

1、本栏目的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