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

《民法典》生效后,按第996条、第1183条第2款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有所放开:(1)违约侵害人格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侵权所侵害的如果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也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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