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行政制度 >行政赔偿法

行政赔偿法

行政赔偿法管辖范围: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赔偿法

行政赔偿法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行政赔偿法的相关问答

行政赔偿法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杜柏飞律师

    杜柏飞 律师 离开

    专长: 公司经营、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张清律师

    张清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人事、金融银行、公司经营、精神赔偿、借款担保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边书坤律师

    边书坤 律师 离开

    专长: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借款担保、房屋土地、财产损害、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崔佩玲律师

    崔佩玲 律师 离开

    专长: 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企业合规、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张远征律师

    张远征 律师 离开

    专长: 企业设立、公司经营、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宋太旺律师

    宋太旺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治安处罚、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行政赔偿法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