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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技术

2015年7月2日,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卫计委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废止2009年5月22日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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