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二胎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卫计办窗口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福建二胎

福建二胎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福建二胎的相关问答

福建二胎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李天芝律师

    李天芝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晓强律师

    李晓强 法律...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证券市场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罗涛律师

    罗涛 律师 离开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房屋土地、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志峰律师

    李志峰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劳动人事、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商事仲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治安处罚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鹰律师

    李鹰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商事仲裁、企业合规、金融银行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张生成律师

    张生成 律师 离开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人身伤害、农林牧渔、公司经营、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福建二胎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