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

在上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交警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查获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人员前来处理的,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的相关问答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王可可律师

    王可可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公司经营、交通肇事、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刘军飞律师

    刘军飞 律师 离开

    专长: 交通肇事、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劳动人事、公司经营、工程及房地产、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财产损害、商事仲裁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刘柯忠律师

    刘柯忠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遗产继承、精神赔偿、农林牧渔、房屋土地、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马连兴律师

    马连兴 律师 离开

    专长: 企业合规、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王茜律师

    王茜 律师 离开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医疗纠纷、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王守富律师

    王守富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消费者维权、房屋土地、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电动滑板车上路规定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