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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广字[1998]第47号
  • 【发布日期】1998-03-10
  • 【生效日期】1998-03-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47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 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 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广告经营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对未经登记,非法从事广告经营,并在经营中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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