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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批准“中国证券业通信系统1998--2000年 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沪、深证券交易所 通信系统互联工程”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信字[1998]39号
  • 【发布日期】1998-06-29
  • 【生效日期】1998-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批准“中国证券业通信系统1998--2000年 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沪、深证券交易所 通信系统互联工程”的通知

关于批准“中国证券业通信系统1998--2000年
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沪、深证券交易所
通信系统互联工程”的通知

(1998年6月29日证监信字[1998]39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加强证券业通信系统建设是防范和化解全行业系统风险的重要技术措施。经过前期的广泛调研和论证,现已完成“中国证券业通信系统1998--2000年建设规划”及沪、深证券交易所通信系统互联工程的方案准备工作,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立项实施,纳入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费用由中国证监会专款拨付。
请你单位在中国证券通信技术组的领导下,尽快组织实施,争取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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