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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1999]38号
  • 【发布日期】1999-03-05
  • 【生效日期】1999-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保监发〔1999〕38号1999年3月5日)

各保险公司、保险同业协会:
为推动保险代理人队伍建设,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现就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999年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增加为三次。具体考试时间分别是:6月6日、9月12日和12月5日。2000年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增加到4次,即每季度举行一次考试。

二、自1999年起,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转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各地广播电视大学承办、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协办(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项另文通知),各地人民银行不再继续组织考试。有关《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审核、发放的工作安排,将另文通知。

三、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修订之前,仍继续使用由马鸣家主编、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保险代理基础知识》一书。

四、请继续做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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