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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 【发布单位】民政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9-07-22
  • 【生效日期】1999-07-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民政部
199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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