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科学技术部火炬计划 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印章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科学技术部火炬计划
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印章的通知
(国科办厅字〔1999〕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由于机构改革,原国家科委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名称已改变。原有印章不宜继续使用,需启用新的印章。启用新印章的单位有:科学技术部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科技扶贫办公室、科学技术部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各单位印模(略)
科学技术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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