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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03-29
  • 【生效日期】2000-03-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9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重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管工作,保证电信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4号)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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