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发函〔2004〕143号
- 【发布日期】2004-05-19
- 【生效日期】2004-05-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泉州卫生学校 基础上建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泉州卫生学校
基础上建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4〕14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组建三明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漳州医学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闽政函〔2002〕15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泉州卫生学校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泉州卫生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泉州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你省承诺的2005年-2006年期间投入13000万元(其中,泉州市政府5000万元,泉州卫生学校旧校区盘活8000万元)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对该校的投入,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