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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注销15家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期货字[2001]2号
  • 【发布日期】2001-02-13
  • 【生效日期】2001-0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注销15家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注销15家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1〕2号)

天津、广州、深圳、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厦门、哈尔滨、石家庄、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永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15家期货经纪公司停业整顿期满,不具备恢复营业的条件。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请你们立即收缴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许可证并上交我会。
附件:被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15家公司的名单

二00一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被注销《期货经纪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15家期货经纪公司名单

北京市:
永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开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哈尔滨三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河北省:
河北际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省:
广东广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州华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汕头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宝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大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中机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东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赛德联合期货经纪公司
江苏省:
常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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