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6号
- 【发布日期】2002-12-31
- 【生效日期】2002-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36号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02月01日起施行。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作为计量器具特性评定和法制管理的计量技术法规。
第三条 凡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复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力求完整;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
第五条 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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