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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14
  • 【生效日期】2003-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8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生产“地条钢”问题,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大开展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活动工作力度。2002年,全国质检系统共捣毁非法生产“地条钢”窝点1337个,会同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480家,查获“地条钢”及其制品9.9万吨,货值达2.11亿元。

为防止非法生产“地条钢”活动回潮反弹,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工作,我局将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实施“黑名单”制度,即对查处过的“地条钢”企业和窝点建立“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现将第一批查处过的300家“地条钢”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将涉及到的法人、业主向有关部门通报(名单附后),请全社会共同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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