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9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9号
  • 【发布日期】2003-09-10
  • 【生效日期】2003-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9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9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9月19日发行世界遗产――武陵源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2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1/2盎司金质纪念币正面图案为龙虾花与土家族传统图案,并刊国名、年号。

1盎司银质纪念币(2枚)正面图案均为土家族传统建筑吊脚楼,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2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武陵源金鞭岩,并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2枚)背面图案分别为土家族风情、武陵源御笔峰风景,并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2盎司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8000枚。

1盎司银质纪念币(2枚)为精制币,每枚含纯银1盎司,成色均为99.9%,形状均为圆形,直径均为40毫米,面额均为10元,发行量均为3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沈阳造币厂和上海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九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