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8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8号
  • 【发布日期】2003-12-18
  • 【生效日期】2003-1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8号

关于发行中国民俗--元宵节金银纪念币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12月22日发行中国民俗――元宵节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金银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图案相同。正面图案均为国徽与中国民间剪纸造型,并刊国名、年号;背面图案均为儿童闹花灯图与中国传统建筑,并刊“元宵节”中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3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3毫米,面额150元,发行量为20000枚。

(二)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发行量为60000枚。

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