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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 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的公告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通部公告第16号
  • 【发布日期】2004-06-28
  • 【生效日期】2004-10-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 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的公告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
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第16号)




现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 024― 85)同时废止。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D62―2004)中第3.1.3、3.1.4、3.2.2、3.2.3、5.1. 5、6.3.1、9.1.1、9.1.12、9.乙1和9.8.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版中关于《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J 024―85)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D62―2004)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联系电话:010―65237331),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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