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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 【发布单位】信息产业部
  • 【发布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40号
  • 【发布日期】2006-10-16
  • 【生效日期】2006-10-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信息产业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信息产业部令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06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二十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1月1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部 长:王旭东
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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