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4-30
- 【生效日期】2009-06-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王 晨
商 务 部 部 长 陈德铭
工 商 总 局 局 长 周伯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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