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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
  • 【发布文号】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 【发布日期】2004-06-16
  • 【生效日期】2004-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4年6月16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 杭州市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1995年9月21日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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